韩国男团EXO中国成员鹿晗于2014年10月10日上午由代理律师向韩国首尔地方法院递交起诉书,申请与SM公司合同无效。这也是继同年5月15日吴亦凡提出解约后,时隔不到五个月,EXO中第二名中国成员一纸诉状提出解约。SM公司所发声明,10月10日,EXO成员鹿晗正式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与SM公司解约。对此,SM公司于11日发表了官方立场,称:“我公司认为,鹿晗之所以会提起此诉讼,是因为通过组合活动获得作为明星的巨大人气后,仅优先考虑个人利益。同时,我们认为,鹿晗周边亦存在一些背后势力。”同时SM公司表示,今后EXO的活动将会照常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