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歌手The One郑淳元被起诉于2007年收购演艺公司时从工程价款中谋取了不正当利益。郑淳元2012年参加韩国《我是歌手第二季》获得年度冠军。2015年参加湖南卫视《我是歌手第三季》获得季军,目前国内外的活动都很频繁。据悉,装修业主洪某于2007年8月负责了郑淳元演艺公司的内部装修,装修的总工程费用大约是2800万元,但是自己只拿到了2200万元,其余的款项并未收到。此外,洪某透露,税务所那边应该计算7000万元的工程费用税收,但是郑淳元方面虚报增加了700万元的金额,致使自身这边因增值税需要赔付2700万元的罚款。在提出正式起诉之前,洪某曾向郑淳元方面要求拿到未结资金,但是商谈和解并未成立,因此向检方提交了起诉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