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1日,潘粤明发表声明回应,同年起诉董洁经纪人任佳莺 。2014年5月8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对此名誉权纠纷案进行一审宣判,被告任佳莺和上海申江服务导报社有限公司被判构成对潘粤明的侮辱诽谤,并应在媒体上向潘粤明公开致歉。潘粤明与同机的一位女士搭讪了几句就各奔东西了。潘粤明独自拎着大大小小的行李和购买的免税商品。原以为潘粤明也还是形单影只离开,然后被司机接走送回家。不成想,惊喜出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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