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宝莲2002年7月31日跳楼自杀身亡,事隔9年多,某网站竟有网友放上疑似她跳楼后死状照片,为冲流量,网友只有点击“赞”后才能看见照片。自15日上传网络后,目前已有5千多名网友浏览并大量转贴,有人质疑照片造假,有人吓到怕作噩梦,也有人冷血响应“这又没什么”。陈宝莲当年爱上浪子后未婚生子,儿子才刚满月不久,她就在上海住处从24楼坠楼身亡;当时有消息指出她坠楼时下肢先着地,双脚碎裂但脸部完整,遗容和生前没太大差别。这次有网友传出号称是她跳楼后的照片,死状甚惨,虽然页面上注明“胆小者勿看”,但引发他人好奇,心态可议,而网站则宣示免责权置身事外。另有网友表示在陈宝莲身亡那年,就收过她跳楼照片,只能用体无完肤形容,所以这张应不是真的。听闻此事,澎恰恰气愤说:“下流!怎么能把人不好看的照片放在公开的网络上哗众取宠,这种方式就算不触法,也触犯了道德规范。”李明依也批说:“不道德,非常过分,法令常让坏人钻漏洞,却没有保护到好人,希望相关单位要将网络规范再订定严谨一点,或聘请专门的网络警察去找这种坏人,不要让坏人知法犯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