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坤是同期演员中最有辨识度的一个,但辨识度大多来自于得天独厚的气质,不过幸好陈坤脑子比较灵光,懂得发挥自己的优势,极度放大自己的性格特点,才不至在中戏北影那群人中间没落掉。守本固元后的他,明显的开始向外拓张,甘于演配角来丰沛自己的戏路。新晋的几部电影,厂公,太医,胡万,都是配角,也都十分出彩。一个能作主演的人却甘于演好绿叶,这是一种非常有野心的表现,因为一个一直做主演的人,通常是无法体会配角的那几分钟戏有多难得的。《金粉世家》中陈坤的厉害不在于还原张恨水的原本,而在于陈坤演绎出了自己的一番味道。金燕西怎么可以是这样的呢?但陈坤这样演,你又挑不出毛病。可以说,这不是张恨水笔下的金燕西,而是陈坤心中的金燕西。讲台上,陈坤貌合神离的读着柳永的《雨霖铃》,词句落在冷落清秋节时,那番痴相,哎。陈坤在形象上的驾驭功力非常好,通看他大部分作品,或许略有耍酷摆姿势,但却从不出戏。我们看黄晓明,看邓超,总有出戏的味道,陈坤却没有,这是一个高投入度的表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