粱洛施,一个也叫伊莎贝拉的混血女孩,幼年丧父,生活贫困,她没有想到在自己17岁的时候,会出演一部用自己名字命名的电影。《伊莎贝拉》,鬼才导演彭浩翔的最新力作,这是一部我肯定会进电影院去看的电影,因为彭浩翔,因为杜文泽,因为金培成,因为他们的草跟身份,或者说因为银熊奖。之前,我可能根本不会关注这样一个姑娘,无可挑剔的年轻美人,签约于香港的最大的艺人公司,网页搜索出来的写真照片要成倍的多余关于她的消息和采访,一个急吼吼要成为小张柏芝的新生代玉女掌门人……其实粱洛施也是个小人物出身,粱洛施的母亲不过是一个赌场的发牌女工,父亲在她很小的时候病逝了,母亲拉扯着粱洛施和大她7岁的姐姐艰难过活,他们去亲戚哪里借钱,却总是遭人冷眼,因为交不起房租,经常要拖着东西四处搬家,母亲总是善意的欺骗她们,“爸爸在葡萄牙工作”,一直到粱洛施12岁,她才知道自己早已经没有父亲。她大哭了一场,然后她用自己1米70的瘦弱高个子去挑生活的担子,她花了两个月的时间去说服母亲:把读书的计划放一放,提前工作,她和一家模特公司签约,后转签到英皇公司,粱洛施一直在学习舞蹈唱歌表演等技能,为杀入娱乐圈热身,母亲却一直告戒她不要入行太早,不要随便轻信别人,甚至母亲教她怎么喝酒:“女孩子要会喝一点酒,知道酒的滋味,那样就不会在外面随便被男人灌醉了。”如今粱洛施也只相信妈妈一个人,“妈妈永远不会出卖我。”她那双亮亮的大眼睛里,偶尔会闪过一点恐惧。《伊莎贝拉》里的粱洛施,确实很让人着迷。在迷离的音乐和陆离的色彩画面里,她穿着简单短小的衣服,用衣服的颜色表达内心的情感,纤细的身体游走在澳门颓废的街道上,用尚未成熟的身体与生活对抗并获得关系,她踢掉鞋子走路,埋头用力吃饭,喝完酒乱唱歌,满脸兴奋得爆碎酒瓶,从大背包里使劲翻腾着找打火机,为浪迹天涯而精心挑选牙刷……这些细节让我们似曾相识。年轻的,残酷的,叛逆的,执拗的,脆弱的惨绿少年,心里埋藏着爱,却爱得不合章法。《伊莎贝拉》其实是一个并不复杂的故事。故事发生在澳门,主角是警察马振成:中学时,伊莎贝拉怀上了阿成的孩子。阿成陪伊莎贝拉去拿掉孩子时,偷偷溜走,从此两人再没联系。阿成后来当上了警察,他与上司一起,与走私集团勾结。澳门还有几个月就要回归,当局对警务人员违法行为加大了打击力度,犯罪集团准备让阿成一个人顶下所有罪行。这时,一个女孩突然闯进了警察阿成的生活,声称自己是他和伊莎贝拉生下的女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