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月3日凌晨5点,“快男”阿穆隆酒后驾驶蓝色宝马车在杭州城西撞倒骑电动车的李荣珍,而后逃逸。3周后,李荣珍不治身亡。6月23日,杭州西湖区法院刑事法庭上,“消失”3个多月的阿穆隆再次聚焦在闪光灯下,一身囚衣显得格外扎眼。和大家印象中那位阳光帅气的“快男”相比,当天的阿穆隆头发凌乱,神情憔悴。昨日,阿穆隆在庭审上的对话曝光,首谈肇事案,阿穆隆后悔不已。
当天上午9点刚过,阿穆隆被押上刑事被告席。一起被带上法庭的还有他的朋友宝勒德牧仁,肇事宝马车的车主。宝勒德牧仁被指控涉嫌窝藏罪。阿穆隆在接受检察官讯问时说,他来杭州是为看望宝勒德牧仁,案发前两人去了两家酒吧喝酒,开的是宝勒德牧仁的车。
检察官后来在讯问宝勒德牧仁时,他说他们在第一家酒吧点了一扎啤酒、第二家酒吧点了两瓶洋酒。第二家酒吧的工作人员在证词里提到,阿穆隆与宝勒德牧仁是当天留到最后的两名客人,两人都喝得差不多醉。在随后的讯问中,阿穆隆说,从酒吧出来后,他比宝勒德牧仁清醒些,就按原来的约定由他开车回宝勒德牧仁位于余杭的住处。由于对杭州路况不熟悉,一路通过导航仪引路,坐在副驾上的宝勒德牧仁在车里给他指路。“我感觉好像压到什么东西了。”而具体车子是怎么撞上去的,撞到了哪个部位,阿穆隆回答没看清楚。“我本想返回现场看看。但宝勒德牧仁不同意,而且不愿意让我独自去现场,就把车开回了余杭。”在被问到事故后为什么不立即投案,阿穆隆回答,当时心存侥幸。他说,当时有转告宝勒德牧仁:“如果发生事故,告诉我,我再回来自首。”
《今日早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