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出版总署署长:记者反映事实就应受保护

2010/8/12 11:08:17 作者:nvwu 来源:女物娱乐网
新闻出版总署署长柳斌杰10日接受专访时明确表示,“支持记者和新闻单位维护自身的正当权益”。柳斌杰当天接受新华社采访时介绍了新闻出版业的概况,“上半年,新闻出版业继续保持了两位数的增长,有些领域增速达到了24%。

  据新华社电 新闻出版总署署长柳斌杰10日接受专访时明确表示,“支持记者和新闻单位维护自身的正当权益”。

  柳斌杰当天接受新华社采访时介绍了新闻出版业的概况,“上半年,新闻出版业继续保持了两位数的增长,有些领域增速达到了24%。”

  在回答记者有关党报党刊发行体制改革的提问时,他表示,报刊改革一直在进行试点,现在进展非常顺利。上半年,我们已经基本制定了非时政类报刊转企改制方案,并对全国9000多种非时政类报刊做了摸底、排队、分类,并提出改革的方案,下一步就会执行。目前,全国已有1069家非时政类报刊出版单位登记或转制为企业法人。49家报业集团全部完成了“两分开”,以发行、印刷、广告为主组建报业集团公司,大大提升了发行和经营能力。

  他坦言,最大的难点就是一些办报办刊单位对报刊自身性质的认识不统一。在国外,报刊都是商品,我国的报刊也是卖钱的。但我国报刊社有事业、国有单位的说法。所以,对于一些报刊到底该不该转制,认识还需统一。现在看来,经营好的报刊都要求转制,一些经营差的报刊还想继续依靠政府生存。

  柳斌杰在答问时还谈到了新闻媒体及其合法权益的保护问题。他说,这是国内外关注的问题。我们认为,舆论监督是社会文明进步不可少的力量,一定要维护记者合法采访的权益,否则,社会正义就无法维护。记者只要反映的是真实事实,就应该受到保护。有些单位对记者做出不适当的处理,我们是一直干预的。目前,我们正在研究如何采取更进一步的措施,在已出台的法规规定基础上,出台关于规范新闻采访秩序的意见,包括规范相关联的党政部门、新闻单位、新闻记者、新闻当事人各自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包括规范媒体自身行为等。

  他表示,新闻出版总署态度向来非常明确,支持记者和新闻单位维护正当权益,保护记者不受人身侵害。对于侵害记者合法权益,甚至于采取非法手段阻止记者正常采访活动的行为,将坚决制止,坚决谴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