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以上两点分析,成龙的诈捐实际已经完成了。有人说了,既然成龙已经诈捐了,为什么早不报道,非要赶在成龙出现声誉危机时报道?这不是落井下石嘛?北川中学校长不是在开学那天对成龙很理解,没误会成龙嘛?
我想,这就牵扯到人心了,如果成龙没有做出那么多让公众烦的事,没有把自己的声望变的如此之臭,大家可能不会追究他,难为他,甚至可能还会为他开脱。原则上讲,北川中学校长如果不承认他诈捐,别人再说也是白说,但校长这回亲自把成龙给“诈捐”了,这说明成龙已经在人心中一钱不值了。成龙也是一步步把自己搞臭的:当1999年成龙致使香港女艺人吴绮莉婚外孕后,说自己只是“犯了男人都会犯的错”时,他就得罪了天下女人,变成臭流氓了。当2009年4月18日,成龙在海南博鳌亚洲论坛上称,香港和台湾因“太自由而很乱”, “中国人是要管的,否则便会为所欲为”,他就得罪了两岸三地所有的中国人,成为人民公敌了。2010年7月,当香港媒体曝光成龙所代言的称某品牌洗发水成分中含有致癌物质二恶烷后,成龙不但不道歉,反而说“是谎言”,是媒体专门在陷害他时,他已经被所有人警惕和厌恶了。2010年8月23日香港游客在菲律宾被枪手枪杀,成龙在twitter表示他为菲律宾警方辩解时,他已经不是一个有良知的中国人,人们已经把他定位为一个无赖和小人了。
“诈捐”是网友们最近两年发明的一个新词,所谓“诈捐”,就是指人明星在慈善上弄虚作假、玩奸使诈,与欺诈同义,但因为欺诈的是灾区人民,所以更加无耻。所以,诈捐是一种道德上的诛伐,也可以叫“道德绝杀”,给一个名人明星戴上诈捐的帽子,也许并不能把他怎么样,政府官员也可以为他竭尽开脱之能事,但实际上他已经处在被民众否定和厌弃的位置上了。比如,余秋雨大师,过去是何等的尊贵,虽然不免也说错话,但大家还是以维护为主。可当他为汶川地震中倒塌的校舍中隐藏的腐败说话后,他一下就变成公众的敌人了,没多久,他就被曝光“诈捐”了,其实就20万,可不管余秋雨自己怎么辩白,各级官员们怎么出来作证,他都摆脱不了“诈捐”这顶帽子的无尽羞辱,最后不得不撤博灰灰溜溜走人。章子怡被人揭露诈捐,虽然不代表民众的意愿,是一批专门倒她的人干的,但用诈捐来激起民愤,打倒章子怡的意图十分明显,章子怡什么“门”都扛过去了,就是在“诈捐门”里差点到另一个世界去,因为她以为被民众抛弃了,她没法洗自己了。最后是网友们发现这里的阴谋,不断发帖为她洗清诈捐的冤屈,章子怡这才活了过来。
所以,当某个名人明星,被人斥以“诈捐”后,不管他承认不承认,实际他声誉下降,人心已失,已经没人愿意在宠着他了——这个事实已经被定位了。也就是说,“诈捐”可恕、可解,但“被诈捐”却不可谅、不可解,“被诈捐”代表了群众对某个名人明星的一种否定情绪。得人心者得天下,失人心者失天下——成龙被诈捐后,等于他的天下没了。(搜狐博客 燕山谭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