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演叶京“情殴门”骂战升级 发微博驳斥记者

2011/2/17 11:05:18 作者:nvwu 来源:女物娱乐网
导演叶京的微博这两天成了一个战火纷飞的阵地。2月15日,叶京连发37篇微博再次回应婚外情挨打报道,痛斥记者消息来源不正当。在叶京导演连续发博质疑媒体报道失实后,《京华时报》记者于杰昨天也连发20余条微博回应了叶京的质疑。

  导演叶京的微博这两天成了一个战火纷飞的阵地。继前天连续“声讨”北京多家媒体和电视台就自己疑因“婚外情”被打的报道后,昨天他又连发13条微博,扩大声讨范围。对此,《》于杰昨天反驳了叶京的观点,微博骂战继续升级。但另外也有业内人士认为,叶京的澄清没有说清“情殴门”的关键问题,却似在纠结于玩文字游戏。

  《》政法部记者于杰1月10日在微博透露,某电视剧导演疑因与女演员发生婚外情而遭毒打的案件已被检察院公诉。对此,有网友爆料该导演是叶京。

  1月12日,叶京开微博承认自己是被打者,并公布了凶犯们的身份。

  2月15日,叶京连发37篇微博再次回应婚外情挨打报道,痛斥记者消息来源不正当。

  记者强调自己报道有根据

  《》政法部记者于杰1月10日在微博透露,某电视剧导演疑因与女演员发生婚外情而遭毒打的案件已被检察院公诉。由于相关报道和媒体记者的微博并没有透露导演的名字,因此在相关新闻见报后,引发了很多人的猜测,甚至有人怀疑被打的是导演赵宝刚,而女演员是秦海璐。

  1月12日,叶京开微博承认自己是被打者,并公布了凶犯们的身份。他先用62个“呸”表示了对事件的愤慨,随后对连累其他演员表示歉意,并称自己“被潜规则”,“我被演员潜规则了,我被凶手潜规则了,我被法律潜规则了”,最后还暗示事态的发展逼迫他正考虑用其他方式解决问题。

  2月15日和16日,叶京连发50多篇微博再次回应婚外情挨打报道,除了质疑记者消息来源不正当,还反问记者有什么证据可以证明他对家庭不负责和对感情生活放纵。

  在叶京导演连续发博质疑媒体报道失实后,《》记者于杰昨天也连发20余条微博回应了叶京的质疑。针对叶京质疑其消息来源,于杰特别强调自己报道的来源是检察院。

  针对叶京要求自己公开检察院披露的时间、地点以及主要内容,于杰回应,自己报道的主要内容只是摘抄了检察官建议:“因为自己对家庭的不负责,对自己感情生活的放纵,被害人不但遭受被人殴打,财产损失的后果,还导致了两个家庭的不幸。家庭生活对每一个人都至关重要,因此应当珍惜自己的家庭,对于婚外感情要谨慎对待”。

  对于叶京在微博中称记者捏造事实进行诽谤侵犯公民名誉权,并认为对所说的事实不能举证恐将成为被告的指责,于杰则强调自己讲的话都是有根据的。

  叶京继续质疑信息可信度

  在该记者回应后,叶京昨天19点左右开始又连发十几条微博,再度进行回击。

  叶京要求于杰将提到的《知名导演被群殴,原因只为婚外情》的全文予以公布。另外,由于检察院网站上也有相关的报道,叶京开始质疑这家网站的权威性,“不能排除有别有用心的人假冒检察机关名义注册网站发布假消息”。之后,叶京又称,如果这个网站确系检察院主办,也没有权力对外公布法院未审理、未质证涉及当事人隐私的案情,因为相关法律有明确的禁止性规定。

  为此,叶京表示,当事人将就此向有关部门投诉,请求有关部门立即纠正相关检察院利用其开设的网站对外发布未审理的案件案情,并损害有关当事人名誉的错误做法。

  焦点

  事实证明重于语词纠结

  记者发现,叶京的微博尽管义愤填膺,但昨天他几条微博却反复在强调两个概念,即“发生关系”和“发生婚外情”有什么区别。于杰的微博中提到的是“2009年该导演与其所导电视剧中一主要女演员发生关系”,而检察院相关网站对此的说法是“发生婚外情”。叶京为此揪着这个话题不放,要求该记者解释两者区别。叶京还强调,自己和上亿网民对“发生关系”的性质都不存在误解和异议,“请你不要重申你仅指工作关系和吃饭关系”,为此,他还多次转发网友支持他仅凭这点就起诉相关媒体。

  对此,记者昨天采访诸多业内人士,有人认为叶京如真要澄清自己,最好的办法是说明自己被打原因,但现在叶京却对原因绝口不提,把重点放在“关系”和“婚外情”的区别上。

  上海城大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吕军也认为,叶京强调的“发生关系”和“婚外情”的区别很难站住脚,“两者尽管有区别,但对叶京所说的构成侵犯名誉权来说,两者的区别其实不大”。此外,他强调婚外情和发生关系每个人其实都可以有自己的理解,比如说有人认为“婚外情”一般来说比“发生关系”更严重,而有人觉得“婚外情”也可能只是精神出轨,事实上“婚外情”的定义也很难讲明白。为此,他觉得,叶京如果真要上法院还自己一个清白,更重要的是证明自己被殴打和是否存在任何“婚外情”或者在婚外没有和人“发生关系”无关,站在这样的事实基础上,比追究两个词语的概念区别重要得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