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半小时》曝光基金会 捐赠人撤销协议被驳

2011/2/18 15:33:25 作者:nvwu 来源:女物娱乐网
胡先生与一保健基金会签订《专项基金捐赠协议》,但在收看了央视《经济半小时》的相关报道后,对其所捐赠财产的使用情况产生质疑,于是将该保健基金会诉至法院,请求撤销该捐赠行为,解除双方的捐赠协议。胡先生起诉称:2006年6月份,他通过中国一保健基金会的下属机构劝募管理局向该基金会捐赠了30万元,并签订了《专项基金捐赠协议》。

  讯 胡先生与一保健基金会签订《专项基金捐赠协议》,但在收看了央视《经济半小时》的相关报道后,对其所捐赠财产的使用情况产生质疑,于是将该保健基金会诉至法院,请求撤销该捐赠行为,解除双方的捐赠协议。日前,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对本案做出一审判决。

  胡先生起诉称:2006年6月份,他通过中国一保健基金会的下属机构劝募管理局向该基金会捐赠了30万元,并签订了《专项基金捐赠协议》。2009年4月,他在中央电视台《经济半小时》节目的曝光中了解到该基金会的很多***,他马上通过相关渠道向基金会查询捐赠财产的使用、管理情况,没有得到如实有效的答复。

  胡先生认为,基金会的做法让他有理由相信所捐赠财产没有真正进到合法的专用账户,基金会违反捐赠协议使用捐赠财产。故起诉要求撤销捐赠行为,解除双方的捐赠协议。

  基金会答辩称,胡先生所签《专项基金捐赠协议》中所涉及的项目,已经委托其他公司实施公益活动,项目资金已打入该公司账户,自己只负有监督义务。该项目资金的使用均符合与胡先生所签订的捐赠协议的要求,胡先生本人还参加了项目的启动仪式,其要求撤销捐赠行为,解除捐赠协议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请求法院驳回胡先生的诉讼请求。

  法院审理后认为,胡先生与基金会签订的捐赠协议合法有效,双方均应遵守履行。胡先生将款项捐赠给基金会后,基金会委托其他公司实施公益项目,并将款项给付该公司。胡先生称基金会的该做法违反捐赠协议使用捐赠资金,基金会对此予以否认,并出具了捐赠款项的发票、机票、车票等证据,胡先生未能提供相应反证。最终法院认为胡先生要求撤销捐赠行为,解除捐赠协议的诉讼请求,证据不足,驳回诉讼请求。

  本案宣判后,胡先生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了上诉。(张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