桑兰18亿美元天价索赔的背后:13年伤痛谁知?

2011/5/9 21:05:27 作者:nvwu 来源:女物娱乐网
1998年7月21日,纽约长岛体操馆,第4届友好运动会的赛前训练中,17岁的桑兰从跳马上跌落,造成颈椎骨折,胸部以下高位截瘫。”  据悉,桑兰的诉状中,起诉对象包括5个机构和3名个人,起诉书总共列举了针对上述8个被告的18项控罪,每一项的索赔金额均为1亿美元。

桑兰(王晓芬 制图)

桑兰(王晓芬 制图)

  刘、谢夫妇代理律师莫虎:

  “不会庭外和解”

  晨报驻京记者 陈敏

  “网上有人说,刘谢夫妇委托第三方即代理律师,和桑兰谈庭外和解。这是绝对不可能的,也没有这回事。他们一开始就把事情炒得这么厉害,这么难看,就算对方律师主动把诉讼撤了,我们还要看他们究竟要面对何种法律上的责任。 ”上周末,在接受本报记者越洋电话采访时,刘国生、谢晓红夫妇的华裔代理律师莫虎肯定地表示:“此事,我们只有一步步按照法律程序来进行。 ”

  自正式向美国五家机构和包括刘谢夫妇在内的三个自然人提出诉讼后,桑兰及其经纪人黄健、华裔代理律师海明接受一些媒体采访的同时,也通过网络不断发出自己的声音。与此同时,被起诉方,除刘谢夫妇通过其博客回应,斥责桑兰的行为“忘恩负义”后,反倒显得特别沉默。

  直至上周末,莫虎才开始就此事接受媒体采访。之所以之前一直三缄其口,并让刘谢夫妇暂停博客,他表示,“律师是在法庭上打官司,而不是在街头或媒体上。 ”但现在,舆论大战已经难以控制。

  “这件事情唯一的好处,就是让中国的老百姓对美国法律有了进一步的了解。”在逐一回应各项指控并分析事件走向的同时,莫虎说:“但现在我最遗憾的是,桑兰在法律上摔了个大跟头。我觉得,她被利用了,是整个事件中最受伤害的。 ”

  法院是否已经立案、生效

  美国纽约南区联邦地方法院是否已经就桑兰代理律师海明所提交的诉讼进行立案,这一诉讼是否已经生效,正是目前此事进展的关键。

  对此,莫虎详细解释道:“按照美国法律,律师只要将符合其样本的起诉状递交到法院,付350美元,法院就会给他一个分配好的登记号码。之后,原告律师有4个月即120天的时间,将起诉书通过邮寄等方式递到被告人手上。按程序,从收到起诉书之日起20天内,被告人可以向法院回复一个针对指控的答辩状。”桑兰的这份起诉书,目前已在该法院的官方网站上公示,其中针对刘谢夫妇的指控共10条,“其中有一部分是重复的,主要的指控有四到五项。”莫虎指出。

  他还特别指出,一方面,“对方所提出的指控,经过我方律师的调查,也可以选择不答辩,马上到法院办公室要求撤诉。”更重要的是,据他所知,法院方面,目前还没有对这个起诉状进行审查,也就意味着是否已经立案还是未知,同时刘、谢夫妇现在还没有收到对方的起诉书,“我们还不需要做任何事”,莫虎表示。

  18项指控是否已过时限

  时隔13年后提出诉讼,是否已经超过了诉讼时限,也是桑兰此次维权行为中最大的疑问之一。

  对此,莫虎表示,“美国每一个案子的起诉都有时间限制,最长的时限是六年,最短的是一年,唯一不受限的是谋杀案。”在他看来,桑兰及其律师所提出的18项指控中,大半部分已经过了诉讼时限。仍在诉讼时限内的,则包括对于刘谢夫妇在博客里对桑兰进行诽谤的指控。

  至于黄健后来在微博上所说的,当年在刘谢夫妇家中被照顾期间,曾受其儿子猥亵一事。对于这项指控,莫虎表示,从时限上来说,已经超过十年了,按照美国法律这也是站不住脚的。

  此外,莫虎还表示,在美国民事诉讼还有一个程序,双方律师都有权力要求对方到办公室作证,“我们也有权力把桑兰叫到我们办公室,要她提供文件,但她目前都是口头证据。”

  在该份起诉状上,“起诉人桑兰”之后,黄健也以“证人”的身份签了名。就此,莫虎也提出了疑问,“1998年的时候,黄健在哪里?他没有第一手证据。”

  此事将会如何发展

  “我认为,这些案子最终会被统统撤掉。”从律师的角度出发,莫虎这样认为。

  在1998年时就已是刘谢夫妇好友的莫虎说,当年他并没有给桑兰提供过法律上的咨询,但据他所知,刘谢夫妇曾请教过美国律师,有没有办法就桑兰受伤一事打官司。但是,在美国一些运动场所或比赛中,会在之前签署相关的免责协议,因此美国体操协会可能会就此提出撤诉。保险公司方面,由于如果是要求赔偿医疗损失,也只能是经过仲裁而不是诉讼,更何况诉讼时效已过。

  同时,就刘谢夫妇“监护人”这一身份,莫虎也表示,虽然刘谢夫妇在很多公开场合都说他们是桑兰的监护人,但那只是一种口头上的表达,“美国和中国,在监护人这一身份上的认定是不同的。在美国法律上,监护人的身份是要经过法院批准的。”

  此外,“起诉书里有些方面,提到中国的体育协会,说他们有贪污行为,还说刘谢夫妇经常接待中国的高官等等,这些都和此案无关。”莫虎指出,这些指控已经“跑题”。

  [链接·莫虎]

  1950年生于上海,1960年移民美国。曾出任纽约曼哈顿副检察官(任职8年)、纽约市警察总局副局长兼审判厅厅长(任职4年)。 1988年5月,以合伙人身份加入美国惠特曼·瑞森国际律师事务所,并担任中国部门负责人;1994年起成立自己的律师事务所。 1998年时,他已是刘谢夫妇的好友,曾多次前往刘谢夫妇家看望当时正在那里养伤的桑兰。

  为什么索赔那么多、为什么要告监护人

  桑兰代理律师海明解释两大焦点

  晨报驻京记者 陈敏

  “求偿金额巨大并不代表贪财,而是象征原告伤痛的巨大和严重性。”对于为何提出18亿美元的天价索赔金额,桑兰代理律师海明如是说。

  为何索赔18亿美元

  18亿美元这一如同天文数字般的索赔金额,是桑兰此次诉讼中目前最为令人关注的焦点。这和此前桑兰此次维权团队所计划索赔的金额相比,已多出数倍。因此,也令不少人质疑,桑兰此举是贪财。

  对此,海明表示,这首先代表桑兰敢于争取自身基本权利的精神,同时,贪财一说源于“对司法的不了解”。他说,这是一种“大撒网似的”法律策略,“18项里有些是强项,有些是弱项。有些赢的希望非常大,有些是在撞运气。所以我们告得多,就是为了避免漏掉任何可以告的东西。”

  据悉,桑兰的诉状中,起诉对象包括5个机构和3名个人,起诉书总共列举了针对上述8个被告的18项控罪,每一项的索赔金额均为1亿美元。海明表示,之所以提出这样的索赔金额,不仅代表事情的严重、危害的重大,也是确保客户损失得到完全赔偿的手段。具体的赔偿金额将由法官和陪审团裁定。另外,桑兰如果没有受伤,或许能成为世界冠军,其中的损失很难估算。

  为何要状告其监护人

  桑兰此次维权行为中,和天价索赔金额同样令人惊讶的是,她连带状告了当年受伤后,将她接回家中照顾的监护人刘国生、谢晓红夫妇。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最初在准备提起诉讼之际,桑兰经纪人黄健曾在自己的微博上写下这样一段话:“律师第一个就指出,当年有些‘好人’是有责任的,从法律层面讲他们逃不脱。一针见血!我一直奇怪,当年怎么就没人想起来给她请个律师呢?还是不想?监护人是做什么的?”

  而在接受采访时,对于为何将刘谢夫妇作为起诉对象之一,海明说,当初刘谢夫妇担任监护人,是中国体育管理部门未经任何正当程序和法律手续下授权的,“在成为监护人后,谢晓虹夫妇严格控制桑兰的活动,不许她自由地和媒体接触。桑兰提到,她受伤是因起跳时有人撤垫子,但谢晓虹夫妇和国内体育管理部门不让桑兰这么说,并说桑兰有脑损伤。此外,谢晓虹夫妇还未经同意,擅自在其经营的生意中使用桑兰的姓名和肖像,并用于广告和出版物;还非法刊登桑兰及其男友的私人信件、其私人家庭照片和其他隐私。”

  [链接·海明]

  北京人,25年前到美国读大学,后读法律博士。 2001年获得律师执照,目前拥有自己的律师事务所。近年来所经手过的案件中,为国人所较为熟悉的,包括北京奥运会前声讨CNN辱华言论案,状告汶川大地震时莎朗·斯通言论案。这两个案子最终都不了了之,后者是在起诉三周后,由海明主动撤诉而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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