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线电视广播业务总经理陈志云面对首天的聆讯,好友王喜一直陪伴在侧
控方透露,廉署于去年3月11日在陈志云寓所拘捕其“爱将”丛培昆(图)
6月22日电据香港明报报道,无线电视广播业务总经理陈志云涉串谋诈骗案21在香港区院开审,控方透露陈志云去年2月举行新书发布会时涉“公器私用”,向赞助商合约指定出席活动的无线当红花旦隐瞒有“出骚钱”(注:出场费)“拍膊头”要求她们友情客串出任嘉宾,从而协助爱将丛培昆私吞30万元赞助费。
代表控方的资深大律师郭栋明昨透露,暂有58名证人于证人名单上,控方将会先传召涉案的赞助商职员、丛培昆经营思潮集团的前任或现任员工后,之后才会传召较瞩目的无线高层、5名花旦(佘诗曼、陈敏之、杨怡、杨思琦及陈倩扬)及黎耀祥等人,估计案件g.c要待下月才出现。
陈寓所拘丛培昆 惹同居疑云
被告陈志云与其爱将、思潮广告制作(下称思潮)董事丛培昆被控串谋使代理人接受利益以及串谋欺诈罪。控方更透露两人同于去年3月11日被廉署人员拘捕,当时丛正身处陈在亚皆老街雅丽居的复式单位内,惹来两人同居的疑云。
控方开案陈辞指出,陈身为无线高级行政人员,如欲从事任何性质的外间工作,无论有否报酬,均须向公司寻求书面同意。2009年底,奥海城第二期管理有限公司(下称奥海城)与无线合办《奥海城全城狂欢迈向2010》倒数活动,奥海城斥资130万赞助,要求在活动中附设由陈及黎耀祥参与的“志云饭局”环节,无线答应有关安排。
另一方面,奥海城再透过思潮出价16万元,聘请陈及黎演出有关环节,在有关活动完成后,思潮将11.2万元付给陈。但控方称,陈从来没有向无线申请接受该笔款项,而无线亦不知道思潮与奥海城之间有关陈演出的协议。
乐易玲首肯5花旦免费出席
控方又指,思潮旗下公司去年初替陈出版新书《志云14.2首选》(又名《志云情人节首选》),并于去年2月7日在奥海城举行发布会,陈于09年12月至去年2月期间,开始向艺人佘诗曼、杨怡、杨思琦等花旦发出邀请,要求她们不收分文、友情客串出席其发布会,亦获无线的制作资源部总监乐易玲首肯,让5花旦免费出席发布会。
赞助商付30万 指定5艺员出席
但实际上思潮于09年12月24日已与奥海城签下合约,思潮将会确保奥海城指定的艺人佘诗曼、杨怡、杨思琦出席有关活动,作为奥海城免费提供场地的条件;另外,思潮亦与玛贝尔钻饰订立协议,玛贝尔钻饰出资30万赞助该活动,并指定包括佘诗曼、杨怡在内的5名艺人必须出席,作为思潮获得30万元赞助的条件。惟无线及5花旦对上述两合约均不知情。
另外,丛培昆与无线业务拓展(市场及营业部)主管陈永孙(63岁)同被控串谋欺诈罪,指陈永孙于09年为《翡翠歌星贺台庆2009》,成功找到新濠博亚(新濠天地)酒店(下称新濠)出资520万任节目赞助商后,向无线讹称赞助费只得465万,同时协助思潮“食两家茶礼”,分别向新濠及无线建议以69万元及55万元,聘用思潮为活动提供物流及交通服务。至节目完结后,陈永孙要求新濠将589万元悉数付予思潮,思潮在扣除新濠付予其公司的69万服务费,及无线应给予思潮的55万后,只将465万交给无线作为新濠赞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