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逸华(左)将被传召出庭作供
陈志云案控方证人
6月22日电 据香港文汇报报道,香港无线电视总经理陈志云、其爱将丛培昆,和无线电视前市场及营业拓展主管陈永孙等3人,分别被控串谋收受贿款及诈骗无线电视和6名小生花旦一案,21日在区域法院正式开审。
消息称,无线电视集团副主席方逸华的证供主要是确定无线电视属于公营机构,所以TVB所有员工都属公职人员,不可未经公司批准之下接受外聘工作,如TVB员工想接受外聘工作,必须按公司程序书面申请,得到批准后才可接受。方逸华并确认她从没有收到陈志云或陈永孙口头或书面方式申请接受外聘工作,但2人可向他们的直属上司作书面申请。
控方指,案中的58名证人可分为5大类,分别为案中涉及3个活动的赞助商职员,包括:
(一)奥海***理的信和公司经理及总经理,MaBelle的传讯董事及助理经理和新濠天地娱乐董事等;
(二)思潮广告制作公司的前任及现任雇员;
(三)TVB的高层及艺人监制等,包括副行政主席梁乃鹏、集团总经理李宝安、制作总监何丽全、监制梅小青、艺人助理经理陈嘉莉等;
(四)廉署人员;
(五)计算机技术员等。
6大旦生“骚价”将披露
最引起全港市民关注的6大花旦小生的出骚价(注:出场费),亦会在案中全线披露,身为“阿姐级”的佘诗曼普通一个活动起码收取的出骚价为4万元,如需要其它表演,如唱歌或Catwalk则要较高的收费,若活动是慈善性质,佘诗曼又想增加曝光率的话,她就会愿意把酬金调低。佘诗曼曾为陈总出席《志云饭局》及陈总的书展,由于陈总亲自要求,就算她正赶拍《公主嫁到》,监制梅小青都要让出档期,让佘出席书展,事后陈总送了本新书给她,及收到MaBelle的馈赠钻石及一只表。佘诗曼表明由于活动没有酬金,因此她不想出席活动,碍于陈总要求,所以她不能推却。而黎耀祥则收取了“友情价”2万元出席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