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8月23日,零点乐队前主唱周晓鸥(微博)的经纪公司发表声明,就零点乐队成员吉他手大毛、鼓手二毛和键盘手朝洛蒙起诉周晓鸥一事作出回应。声明称,周晓鸥单飞后从未在任何场合再以“零点乐队”的名义进行商业演出,而其演唱的《爱不爱我》等歌曲,属于单飞前和队友集体创作的作品,周晓鸥是版权人之一,拥有使用演唱权。同时,声明透露了周晓鸥2008年因队友吸毒而最终决定“单飞”的苦衷,并称周晓鸥在生日当天(8月22日)收到昔日队友的起诉书时感到万分痛心。
此前,有媒体报道,昔日队友在起诉书中指责周晓鸥“单飞”后打着零点乐队的名义宣传,在河北邯郸的商业演出上擅自唱“零点”老歌,他们要求赔偿经济损失及精神损失费53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