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韶涵微博上传房屋漏雨视频回击装潢公司

2011/11/23 10:05:10 作者:nvwu 来源:女物娱乐网
”  据台湾媒体报道,为张韶涵房屋装修的装潢业者近日向法院起诉,称张韶涵母女因个人矛盾,在房屋装修完成后双双拒付400万新台币的尾款。”  由此可以看出,无论是出于什么目的,张韶涵这几条微博也算是表明了自己的态度。

  近日,张韶涵(微博)拒付装修尾款的事情被炒得沸沸扬扬,而拒付的理由也从之前的“合同不是自己签订”,到如今开始打感情牌,通过微博上传了自己房屋漏雨的视频,并称:“我说过,我沉默并不代表我做错事,如果钱的责任是我该负责的,我不会逃避,我是为了我的权益站出来。”

  据台湾媒体报道,为张韶涵房屋装修的装潢业者近日向法院起诉,称张韶涵母女因个人矛盾,在房屋装修完成后双双拒付400万新台币的尾款。而张韶涵的律师在法庭上称,房屋装潢费都是张母签订,称张韶涵对装潢毫不知情,而法院将于11月30日宣判审理结果。

  当人们都以为这件事情已经有了基本定论,只需要等月底的审理结果时,张韶涵此时却站出来对此事表明了态度。前日,张韶涵在个人微博上上传了两段视频和一张照片,从视频中可以看到,房屋天花板漏水很严重,需要放一个小澡盆在下面接着,而且车库也有裂缝,雨水会直接流入室内。

  张韶涵并未直接回应拒付款项与母女失和有关,只称她母亲选择这位施姓室内设计师“是我最大的噩梦”,并呼吁大家谨慎筛选室内设计师。张韶涵在微博中称:“如果这发生在任何一个人的家,没有人可以受得了,而每一个人都可以为自己的权益站出来。”

  由此可以看出,无论是出于什么目的,张韶涵这几条微博也算是表明了自己的态度。王文

  律师解读:

  合同不自己签不能做拒付的理由

  究竟这种“合同不是自己签订”的说法,是否可作为拒付尾款的理由?记者就这种情况采访了陕西洪振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洪,他说:“按理说签合同的人有义务付款,但鉴于这件事中合同签订人和入住受益人为母女关系,应该是存在委托的关系。这种情况下,合同签订人拒付尾款时,就应当由直接受益人付清。法律是不管张韶涵母女自身的矛盾,在这种情况下,装修公司可以将母女两人一起告上法庭的。”

  对于张韶涵上传的照片,王洪告诉记者,虽然现在出现漏雨是既定的事实,但这也需要分两种情况来说。王洪说:“按说房主在入住之前,就应该注意检查质量,一旦开始入住,就将视为验收完毕,对质量已经认可。现在才发现出了问题,装修方可以说是使用不当或其他原因造成的,就不能在作为抗辩理由。而另一种情况就是当初检查没问题,之后才出现的,这会被归到质保的范围内。如果当初缴纳的质保金足够赔偿如今的损失,那张韶涵还是应该缴纳尾款,如果因漏雨造成了其他的财产损失,质保金不够赔偿的,可以此为理由申请延时付款。”本报记者李南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