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星红豆因猥亵儿童再次被判刑四年

2011/11/24 12:33:12 作者:nvwu 来源:女物娱乐网
记者23日从河北省三河市人民法院获悉,该院日前对备受社会关注的歌星红豆猥亵儿童案作出判决,红豆因犯猥亵儿童罪再次被判刑。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王立勇,艺名红豆,因犯猥亵儿童罪曾于2002年6月20日被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2004年5月20日被假释。

红豆(资料图)

红豆(资料图)

  记者23日从河北省三河市人民法院获悉,该院日前对备受社会关注的歌星红豆猥亵儿童案作出判决,红豆因犯猥亵儿童罪再次被判刑。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王立勇,艺名红豆,因犯猥亵儿童罪曾于2002年6月20日被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2004年5月20日被假释。2011年7月22日又因涉嫌猥亵儿童罪被三河市公安局逮捕。

  法院认为,被告人王立勇为一己私欲,对多名儿童进行猥亵,影响被害人身心健康成长,其行为已构成猥亵儿童罪,被告人王立勇在假释期满后,五年内又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系累犯,依法从重处罚;另鉴于被告人王立勇如实供述,自愿认罪,可酌情从轻处罚。法院以猥亵儿童罪判处被告人王立勇有期徒刑四年。

  法院判决后被告人王立勇没有提出上诉。

  红豆资料:

  红豆,本名王立勇,1987年参加“群星杯”歌唱比赛获得冠军,从而步入歌坛。1995年荣获香港TVB第一季度十大金曲新人奖,后来他签约港台经纪公司,不但没有打开港台市场,还彻底丧失了内地阵营。在2002年,其因猥亵多名儿童罪被判入狱三年。2011年6月14日,其因再次猥亵儿童被捕。

  编者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五条第一款: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除外。

  相关法律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五条

  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除外。

  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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