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综合报道(记者 喻德术)近日,中国电影发行放映协会官方挂出一则广电总局电影局下发的通知 《广电总局电影局关于促进制片发行放映协调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文件。该文件对电影产业的利益分配给出了几条建议,引发业内广泛关注。
据广电总局相关人士透露,该“意见”是向电影发行放映协会发放的内部性指导文件,并非作为规定文件向业内广泛发放。“意见”中指出“电影院的首轮分账比例不超过50%”,并建议“影院年度租金原则上不超过年票房的15%”,以及“电影院广告放映经营权逐步回归到电影院,制片方不再经营贴片广告”等。
某位业内人士表示,这些意见主要是针对电影院线的,有意将电影院分账比例“缩水”。而如果该意见执行,那么将意味着电影制片方在票房上收益更大,不排除导演、演员要涨价。
中影营销分公司总经理蒋德富对此表示,自己已经听说过这个“指导意见”,但还未接到正式文件。对于“制片方不再经营贴片广告”这项,蒋德富表示:“如果片方对院线的分账比例能够提高,那么贴片广告交由影院经营也是公平合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