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宏进 摄/记者 付丁
今天下午,前央视著名主持人方宏进离婚案二审将在一中院进行庭前谈话,谈话属于法定开庭前的“准备程序”。
方宏进上午告诉记者,他一定会亲自到庭,澄清一审法院认定他在婚姻中有过错的事实。
“没有和解的可能,我要提交新证据证明我的清白。”方宏进说,他没有把前妻的往事贴上网,是因为“我是男人,那样做太下作”。
案情回顾
一审认定方宏进有过错
2010年底,方宏进的妻子于红伟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此案庭审中,于红伟曾提交了一纸方宏进所写的“保证书”。一审法院认为,根据保证书内容,认定方宏进曾与女人发生不正当关系,严重影响夫妻关系。
方宏进虽然表示该保证书是在他工作繁忙且出于无奈情况下书写,但缺乏相关证据佐证,故法院认为方宏进在婚姻生活中存在过错。
2011年12月,法院判决准予双方离婚,两人婚姻期间的夫妻共同财产暂不分割,女儿由母亲于红伟抚养。
对于红伟所称受到方宏进家庭暴力,法院因其未举证不予采信。
法院还判定方宏进每月支付女儿抚育费1800元,方宏进所欠债务200万元自行偿还。
夫妇二人均提起上诉
方宏进与于红伟均不服一审判决,分别向一中院提出上诉。
于红伟表示,她对一审中关于抚养费和夫妻财产分割的判决结果不满意,她的上诉请求主要是诉争房产分割和女儿抚养费过低的问题。
方宏进说,他上诉只为证明自己清白,他有证据在手,他在婚姻生活中没有过错。
对话方宏进
提交新证据 证明没“小三”
法晚记者(以下简称“FW”):下午庭前谈话,你本人会到庭吗?
方宏进(以下简称“方”):我肯定会去,因为是离婚官司,我必须亲自到庭。
FW:还会提及那份“保证书”吗?
方:有。这次谈话,最主要的是我会向法庭说明:于红伟曾向法庭提交的我写给她的那张“保证书”的问题,那纸“保证书”不是我的本意,我也从来没在酒店和别的女人开过房。
FW:能具体说说吗?
方:于红伟一直怀疑我在外有别的女人,而且因为这个问题总和我闹,弄得我甚至没办法上班。我曾经为了安抚她,给她写过一份“保证书”,承认我和别的女人有不正当关系。没想到她把保证书当成证据交给法院,一审法院认定我在婚姻里存在过错,主要依据就是这份“保证书”。
FW:你有证据证明吗?
方:我已准备了新的证据。因为于红伟让我写“保证书”,承认我和别的女人在一起的时间,正好是我在电视台主持三峡直播节目的时间,这一点电视台和相关知情人都可以为我作证。下午谈话时,我会把能证明我清白的证据交给法庭。法院以事实为依据断案,不会仅凭一张纸就作出判决。
不想打嘴仗 揭隐私太下作
FW:法院一审判决你每月支付1800元抚养费,于红伟上诉表示要增加抚养费,你会同意吗?
方:我觉得下午谈话,双方对此不应该有过多争论。相关问题在一审开庭时都说得差不多了。于红伟上诉要求我增加抚养费,并希望在分割财产时倾向于她。但我现在根本没工作,本来还有一家媒体想请我过去,可现在闹成这样,这家媒体也不想请我了。我不知道于红伟是怎么想的,她一方面要我多给钱,另一方面又想把我搞臭让我没法挣钱。
FW:如果二审法院判决要你多给女儿抚养费,你会怎样?
方:我现在就等法院最后判决,如果真判我提高抚养费金额,我也会想办法解决,毕竟我是父亲。
FW:这一年来你的离婚案件闹得沸沸扬扬,有何感想?
方:我不想打嘴仗,打离婚官司,很多事是夫妻之间的隐私。可她非要贴到网上去,让所有人都知道。我也曾经想过在网上放一些关于她的东西,可毕竟我是个男人,那样做就太下作了!
FW:庭前谈话,有和解可能吗?
方:没有。我不同意,我必须澄清一审时,法院认定我有过错的基本事实。另外,如果对方提出关于财产分割的很多附加条件,我也无法接受。文/记者 汪红 王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