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咱们来说说“中国红十字商会”,《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标志使用办法》,里面是禁止滥用红十字的标志和名称的。为了求证免得错伤无辜,我百度了一圈,没有发现这个机构,上工商红盾信息网也未能发现这个机构的注册信息。也就是说,这个“中国红十字商会”是根本不存在的。但是咱们的牛叉姑娘昨天晚上11点又发了条微博,微博如下:
“红十字协会和跟红十字商会根本就是两个不同性质,为什么会有那么多人揪着红十字这三个字不放过呢,这跟人同姓或者同名是一个性质。红十字协会是慈善机构,主要帮助那些需要帮助的人们。而红十字商会是商业性质,是商业经营类的公司。我从来没有想过炫富,每个人有不同的生活,只是恰巧我的生活是这样。”
人家都这么说了,我就只好再麻烦一下度娘,搜索了一大圈之后仍然没有发现任何“红十字商会”以及有关的企业公司或者说机构。《南方都市报》记者也亲自查询过中国红十字会内部工作人员,得到的结果如下:
南都记者随后查询了中国红十字会的官方网站,在其公开的组织架构图中,并没有查到“商业总经理”这样的职位或相关部门。此外,也有网友提出了质疑,“话说红十字不是慈善机构么?怎么有总经理?
针对这位女孩的身份,中国红十字会内部工作人员昨晚向记者透露,该会并无该女子,也并无”商业总经理“这样的职位。这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工作人员一听”郭美美“这个名字,就立刻表示,”没有这样的人,也没有这个职位“。
到这里,我们完全可以确定,这个所谓的”中国红十字商会“是完全不存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