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大为欠款为哪般?
时隔几天,也就是2004年3月15日,北京市公安局刑事侦查总队向海淀区人民法院发出了“关于请海淀区人民法院协助工作的函”,称2003年11月,刑侦总队已经受理了姚曼涉嫌敲诈蒋大为一案,将作为刑事案件立案侦查。为保证侦查过程顺利进行,要求法院做好保密工作,并妥善处理姚曼一案件。随后,海淀区人民法院向姚曼发出了民事裁定书,称中止此案诉讼。
“我就这样成了犯罪嫌疑人,而且一当就当到现在”,姚曼昨日说,可是在这几年中,并没有警方来调查过她这个“犯罪嫌疑人”,案件也石沉大海,再无结果。
事到如今:双方各执一词
昨日,蒋大为没有接听本报记者的电话,蒋大为的弟弟称蒋大为目前在国内,但是不方便接电话:“关于此事,没什么好说的,去问公安局和法院吧,现在是以法律为准绳。”他称借款一事并不存在。而北京市公安局刑侦总队的值班警官则表示,案件的时间太久了,不确定此案是否还在调查中,需要核实之后告知。
姚曼称,今年年初,蒋大为还通过中间人找过她,希望少还一些钱,50万元左右还拿得出来,但被其拒绝,“他在我面前从未否认过这笔欠款的存在,可就是想通过其他途径赖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