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鉴定类节目不得编造收藏故事

2012/7/6 18:01:23 作者:nvwu 来源:女物娱乐网
在昨天国家文物局召开的新闻通气会上,国家文物局副局长宋新潮表示:近年来,文物流通中存在的知假拍假、虚假鉴定、虚假宣传等问题日益凸显。国家文物局还将与有关部门加强沟通和协商,研究规范文物旧货市场的管理工作。

  本报讯(记者丁肇文)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国家文物局日前就进一步加强文物鉴定类广播电视节目的规范和管理发出通知,要求不得在节目中编造文物流传故事、诱导“持宝人”杜撰虚假收藏故事,不得由演员扮演“持宝人”。

  同时,国家文物局还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文物拍卖标的审核工作的意见》,明确“被盗窃、盗掘、走私的文物或明确属于历史上被非法掠夺的中国流失文物”等8类文物不得拍卖。意见要求,拍卖图录文字严禁使用“罕见”、“仅存”、“国宝”等诱导性词语,不得擅自更改标的定名。对违反相关规定的企业,国家文物局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责令整改、暂停直至撤销其文物拍卖经营资质的处罚,并记入企业诚信档案。

  在昨天国家文物局召开的新闻通气会上,国家文物局副局长宋新潮表示:近年来,文物流通中存在的知假拍假、虚假鉴定、虚假宣传等问题日益凸显。为引导、规范文物流通市场健康发展,国家文物局联合有关部门,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文物拍卖标的审核工作的意见》、《关于加强对文物鉴定类广播电视节目管理的通知》,并修订了《中国文物、博物馆工作者职业道德准则》。此外,国家文物局还将与有关部门加强沟通和协商,研究规范文物旧货市场的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