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嘉蓉前日接受采访说:“2004年我还未毕业,在朋友介绍下认识了温兆伦,他不断向我展开追求,因为当时他对我真的很好,我受感动了,很快和他恋上。后来他叫我改姓名为温嘉蓉,我就瞒着父母去改,他逼我不要去工作,待在家,又要求我把护照、身份证、信用卡和户口簿由他保管,我全都听他的,因为当时我的世界里就只有他。”
2007年,温兆伦想在天津买楼作为投资,温嘉蓉出资数十万人民币,她说:“当时温兆伦不够钱买,这房子约100多万,我出了几十万,后来他的信用卡欠款20万,我拿钱帮他还了款,连同这笔钱,我前前后后给了他50万,所以他买楼时,找来一个律师朋友写下合同,声明若房子卖掉,他会给我50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