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温兆伦签名的赠予协议书中,注明天津房子出售后,将50万人民币赠予温嘉蓉。
控诉2:带新欢回家让人难堪
温嘉蓉声称某次吵架时,受到身体上的伤害,还一度惊动到警察到场。她越说越激动:“去年6月一个晚上,他竟然带赵庭回家,然后叫我立刻离开家门,他要赶我走,还说我吃他的、喝他的,还说我与他一起只为了钱。但我和他在北京同居时,只是租房住,在天津买房子我有出钱,我何时有用过他的钱?如今我只是想拿回我给他的50万,和所有自己的证件,但他不肯还给我……我现在真的很难受,我怎会跟这种人拍拖?”
上一页12345 ... 下一页 下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