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百祥 图片来源:香港《大公报》
9月5日电 据香港《大公报》消息,在娱乐圈及商界皆吃得开的陈百祥,被指在2007到2008年期间,曾出任一家在香港和内地都有分公司的公司主席,该公司以在香港买壳上市、发售内部原始股为由,在明知道不合法的情况下,仍非法筹集巨额资金约4亿元人民币。期间陈百祥还曾利用其明星身份效应,在买壳上市的操作中,以公司主席身份参与了募资介绍会。
昨日有传陈百祥被深圳公安局经济犯罪调查局传讯,不过致电给他时,陈百祥表示自己一直在家中,很悠闲舒服,并透露自己五年前也被骗,投资了4000万港元,是此诈骗案的最大受害人,自己清者自清。
陈百祥又称,昨早去向有关方面提供数据因而被误会被捕。问他可会为此事觉得烦?他表示不烦,反觉很好笑,发展到这个局面也没办法。陈百祥又称,警方一直有请他提供资料,且不限时间,只要有空就可以上去。最近因刚抓到新犯人,为了搜集新证据才请他去讲清楚,强调不关自己的事,且深圳警方对他亦很客气。问他为何不追讨赔偿?陈百祥表示,很多涉案的人都已被判监,唯有当自己输了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