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星驰与前女友于文凤
南都讯 记者朱燕霞 9月4日,天比高大股东、著名影星周星驰的前女友于文凤入禀香港最高法院,向周星驰追讨8000万元(港币,下同)。据于文凤称,这是自己在为周星驰提供理财投资服务时,帮助周星驰投资豪宅的佣金。记者傍晚致电周星驰的发言人魏先生,对方表示刚刚与周星驰聊过电话,“他不会回应,他需要先去了解一下事件。如果有回应,一定及时告知。”
帮星爷理财13年
于文凤指出,自己与周星驰在一起13年,于2010年3月正式分手。在两人谈恋爱的13年中,于文凤一直担任周星驰的理财顾问,为他提供理财投资服务。
双方以公司名义定下协议,周星驰在协议中承诺每月都会向于文凤交付顾问费,开始时为每月2万,最高时达每月5.9万,如果投资获利,于文凤还可获得利润的10%作为佣金。
此后周星驰在于文凤的建议下,投资位于山顶普乐道10号的天比高。
2004年,周星驰以3.2亿元的价格购入天比高,引入发展商菱电发展合作进行重建,并向香港地政总署申请改建成共4栋楼高三层的独立别墅。
还靠人脉引荐合作
目前该物业已经完工,2009年先后售出其中的两栋,成交价分别为3.5亿及3亿,之后10号屋又以8亿售出,每平方英尺价格达9.6万。至今仍是亚洲区内屋苑式洋房中的最高尺价记录保持者。于文凤毕业于香港名校拔萃女书院,是香港建设创办人之一于镜波的小女儿。于文凤继承了父亲的投资眼光,曾协助家族打理投资公司,对理财和房地产投资颇有心得。根据她在入禀状中的陈述,2004年周星驰投资天比高时,就是于文凤从市场消息中知悉花旗银行有意出售该物业才建议周星驰进行投资。当时她还靠人脉关系引荐周星驰与菱电发展合作,否则周星驰也没有财政能力在一个月之内完成买卖合同。
曾提议分期付款遭拒
于文凤认为,周星驰及公司尚欠她佣金8000万元,她曾提议采取分期付款的方式来偿还,但遭到周星驰的拒绝。双方曾在今年2月会面商讨佣金事件,周星驰同意支付佣金,并于3月先支付了1000万元,但要求于文凤不能控告他,然而此后周星驰便再也没有继续付款,于文凤于是入禀法院追讨欠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