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女友向周星驰要5700万卖楼提成

2012/9/6 17:34:33 作者:nvwu 来源:女物娱乐网
据香港媒体报道,香港艺人周星驰前女友于文凤向周星驰及其旗下星扬海外公司追讨7000万港元(约合人民币5700余万元,下同)售楼佣金,案件入禀高等法院。于文凤认为,周星驰及公司尚欠她佣金8000万元,她曾提议采取分期付款的方式来偿还,但遭到周星驰的拒绝。

  据香港媒体报道,香港艺人周星驰前女友于文凤向周星驰及其旗下星扬海外公司追讨7000万港元(约合人民币5700余万元,下同)售楼佣金,案件入禀高等法院。

  于文凤指出,自己与周星驰在一起13年,于2010年3月正式分手。在两人谈恋爱的13年中,于文凤一直担任周星驰的理财顾问。入禀状透露,于文凤与周星驰在2002年签订合约,于文凤担任周星驰的财务顾问,周星驰每月付她2万元顾问费,该费用曾加至5.9万元,后来又调低至3.5万元。除顾问费外,周星驰也口头承诺会将投资所得除税后利润的一成给于作为佣金,于文凤透露,她与周星驰的顾问合约至去年9月终止。

  于文凤还指出,2004年楼市低迷,她得知花旗银行打算拍卖普乐道天比高地段,便建议周星驰竞投,周星驰采纳她的建议,最后以3.2亿元投得,于文凤又靠她在社交界人脉,邀得菱电发展有限公司董事胡亮明合作。 2007年5月在地段上建成四间独立屋,其中两间分别由周星驰及菱电所有,另两间在2009年出售,于文凤分得约1500万元佣金。入禀状指,菱电近期出售他们名下的独立屋,出价8亿元,于文凤认为周星驰名下的独立屋最少也有同等价值,并认为她可分取一成价值,即约八千万元作为佣金,而周亦答应。但至去年七月,周透过胡亮明告知于,周想分期支付该笔佣金,周打算先分三年每年付于一千万元,但于没有接纳。

  于文凤认为,周星驰及公司尚欠她佣金8000万元,她曾提议采取分期付款的方式来偿还,但遭到周星驰的拒绝。今年2月会面后,周星驰同意支付佣金,并于3月先支付了1000万元,但要求于文凤不能控告他,然而此后周星驰便再也没有继续付款。

  最新回应

  周星驰助理:“并不全部属实”

  周星驰前女友于文凤向周星驰及其旗下星扬海外公司追讨7000万港元售楼佣金,案件入禀香港地区高等法院。周星驰随即通过律师发信称,未曾支付于文凤1000万港元的无偿赠款,并否认拖欠售楼佣金。记者电话连线周星驰助理魏达深,魏达深说:“她追讨的佣金,有一个是卖了,但不是星爷的物业。我只能告诉你入禀状(内容),有些情况不是这样的。 ”

  于文凤其人

  于文凤,香港建设“前熊谷组”家族于镜波的小女儿,早先是周星驰的影迷,后来逐渐成为他的好友。1998年12月两人被媒体在香港铜锣湾拍下在一起的照片后,于文凤“正牌女友”正式浮出水面,此后星爷与女星的绯闻也开始减少。 2009年,有媒体曝光周星驰已经携于文凤见长辈,但是后被指2009年3月已分手。于文凤还是星爷“星辉”公司财务总管。 综合《成都商报》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