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报记者 张世韬 实习生 鲁蜜
昨日据香港媒体报道,周星驰前女友于文凤于前日向香港高等法院提起诉讼,向他追讨7000万港元(约合人民币5700万元)投资豪宅的佣金。两人曾经携手走过13年,如今竟闹到公堂上见,这多少有点令人唏嘘。
感情债:“白富美”镇住星爷
周星驰一直很有女人缘,尤其是美女缘,早年在香港拍戏的时候,他就先后和罗慧娟、张敏、朱茵、莫文蔚等人交往。
于文凤是香港“隐形富豪”于镜波的小女儿,曾是周星驰的影迷。因为父亲善于经商,且她本人也曾在大哥于树权的金融投资机构工作,所以对于理财事务经验丰富且眼光独到。1997年,于文凤和星爷经朋友介绍认识,两人火速拍拖;1998年12月,两人才被媒体在香港铜锣湾拍到,但两人的恋情非常低调。
2009年时,曾有媒体曝光周星驰已经携女友于文凤见长辈,两人关系得到进一步确证。但有传闻称星爷的妈妈不喜欢于文凤,所以两人始终没有结婚。星爷和于文凤于2010年3月分手,有传于文凤现在和创兴银行后人廖烈文之子廖尧城相恋。
经济债:甘做星爷“幕后军师”
外界一直盛传周星驰的所有物业买卖,基本全都交给于文凤而全权运营。曾有香港传媒统计过,于文凤帮助周星驰理财的收益已经逾20亿。于文凤帮星爷炒楼最著名的案例就是,2004年在于文凤的指引下,星爷与菱电集团合作,以3.2亿港币的低价购入了位于香港太平山顶的天比高,并重建4幢独立洋房;4幢洋房建成后,2009年已售出2幢,售价分别是3亿港币和3.5亿港币,星爷仅此一项就大赚一亿多港币。美国《福布斯》杂志2008年公布亚洲十大豪宅,其中8间在香港,而跟周星驰有关系的就有两间!
另外,星爷还在香港多处拥有地产物业,其中包括湾仔服务式大厦“皇后100”、中环荆威广场9楼、尖沙咀加连威老道34号的Gl Mall物业等。而这些投资项目,于文凤都在背后出谋划策。甚至两人分手也没分家,于文凤在星爷担任董事的上市公司比高集团继续担任董事局顾问一职,也继续帮助星爷投资。甚至比高集团上市、星爷成为“股神”,也可以说是于文凤的功劳。
相关回应
于文凤:口头协议就不算数?
根据于文凤提供给法院的诉状中提到,自己曾与周星驰于2002年签约,担任周星驰公司的投资顾问,双方以公司名义订下协议,周星驰也承诺每项投资会向于文风缴付2万至5.9万港币不等的顾问费,直至2011年9月中止合约。
而除了合约外,她与周星驰还有口头协议,星爷要将投资除税后的利润一成作为佣金支付给她。她认为周星驰及其公司尚欠她8000万港币佣金,她曾建议分期支付,但被周星驰拒绝。两人在今年2月会面,周星驰同意支付佣金,但条件是于文凤不能控告他;3月,周星驰曾向她支付过1000万港币佣金,但后来就再没有付款。于文凤称,周星驰后来透过律师发信称,付的1000万港元是无偿赠款,并否认欠售楼佣金,所以她最终决定通过法律手段追讨余下所欠佣金、费用及损失。
周星驰:暂不回应此事
记者昨日致电周星驰的发言人魏达深,对方则表示周星驰不会回应此事,但他也称“周先生需要先去了解一下事件。如果有回应,一定会及时告知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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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星驰于文凤投资一览
2007年11月5日,投资湾仔服务式大厦“皇后100”物业,获利38.6万港元;
2007年8月31日,售出股票,获利17万港元;
2007年10月25日,售出股票,获利7.2万港元;
2007年10月26日,投资中环荆威广场9楼物业,获利1267万港元;
2008年12月11日,投资西半山嘉乐园物业,获利361.4万港元;
2009年10月21日,投资中环荆威广场9楼物业,获利547万港元;
2009年12月8日,投资歌赋山普乐道16、18号屋,获利1亿4942万港元;
2010年1月18,购入尖沙咀加连威老道34号的Gl Mall物业及比高集团股份,获利1779.5万港元。
延伸阅读
历数周星驰绯闻女友
罗慧娟:周星驰的绯闻女友中,最早的应该算是罗慧娟。1987年,两人拍摄无线电视《盖世豪侠》时认识,后来两人渐行渐远,周星驰愈来愈红、天性花心,据说罗慧娟后来忍受不了他的多情,才忍痛与他分手。
张敏:可以说她是星爷早期的“御用”女星,两人曾被喻为银幕最佳情侣,绯闻自然也跟着不胫而走,后来张敏的地位渐渐被其他女星取代,在《九品芝麻官》之后也没有合作。
朱茵:1992年刚从演艺学院毕业的朱茵就和周星驰在《逃学威龙II》中相识。刚出道的朱茵,与周星驰同样是主持儿童节目出身,当时周星驰看中朱茵的清纯可爱,请她担任电影中的女主角,两人相恋三年后分手,据说分手的真正原因是莫文蔚的介入。
莫文蔚:星爷似乎和所有交往过的女星都有过默契约定,就是从来不公开恋情,两人比较出位的一次是新片上映时,在公园牵手散步被拍到,又有一起步出酒店的画面。到2000年传出莫文蔚与冯德伦拍拖绯闻,莫文蔚正式与星爷划清界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