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小春,娱乐圈的极品穷人,他或许不是娱乐圈最红的穷人,也绝非娱乐圈最穷的穷人。不过他的“致穷”方式,却集所有穷明星之大成,成为“穷”明星王冠上的一颗闪亮的仿钻。陈小春经营无方,他的痞子形象让高端商业望而却步,而低端产品也并没有趋之若鹜,他虽然主演《古惑仔》、《鹿鼎记》等一系列成功的影视作品,却始终片酬平平,他的苦情歌在KTV的点唱率和他专辑的销量绝对不成正比。陈小春和不少明星一样热衷挥霍,这种习性直接影响了他的投资,经营无方,挥霍无度,投资无法,债务缠身,陈小春堪称人间极品的“穷人命”。 2005年,陈小春终于低下身为明星的高傲的头,卖掉了原来居住的香港康乐园豪宅,搬回新界大埔乡郊祖屋。但纵卖楼获利近500万港元,还完债务,依然所剩无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