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警方在举证上有一定困难,所以陆伟雄初步估计警方会先传召一些人问话以开展调查:「假设有人知道成龙当年将肇事枪械埋藏在哪里,警方根据线索又找到该批枪械,又经验证是真军火,那麽警方便会有足够证据,落案起诉。」
既然举证这样困难,为何警方仍要彻查呢?陆伟雄表示,因为有人明显地承认罪行,所以警方绝对有责任跟进,以示对法律的尊重,也不排除调查期间,或有任何突破、进展。
警方一向严格管制枪械,警方数字显示,使用枪械行劫数字剧跌;而自2007年开始起直至今年度10月一直都未有出现有关的罪案纪录,获得连续五年的零宗纪录(不包括电枪)。当年这些持械行劫案件主要是内地的「大圈仔」所为,而至今天,内地犯罪集团也不会「搵命搏」,反而改是「动脑筋」干犯高智罪行。
去年4月时,一名64岁退休惩教人员梁国炽在公屋寓所被警方揭发他私藏大量枪械,包括手枪、手榴弹及催泪弹枪等,还有近4,000枚弹药。梁国炽于1985年曾持有军火牌照,其后承认自己无牌持有火器及弹药罪,但法官认为他未有确保安全,最后判他入狱18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