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个月,张馨予向经纪公司新亚洲娱乐(AEG)提出解约。2月4日,AEG上诉香港高院向她索取500万元人民币违约赔偿金。2月17日,张馨予与AEG同时发表声明。张馨予称,“未被任何法院禁止参与演艺事务”。AEG则称,“在事件未完全解决之前,任何未经本公司授权和批准与张馨予小姐及其他经纪团队私下达成的演艺活动协议皆属违法”,声明中还提到,“张馨予提出李晨打算帮她开设个人工作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