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报讯 张馨予又惹上了“官司”。上个月决定跟经纪公司解约的她,2月14日遭到该公司上诉至香港高院向她索取500万元人民币违约赔偿金,并要求法院禁止她擅自参与娱乐或商业活动。张馨予的老东家新亚洲娱乐在声明中还牵扯对方男友李晨,事件越来越受关注。
上个月,张馨予与经纪公司新亚洲娱乐联盟集团(AEG)解约,AEG日前上书法院,要求法庭颁令宣布双方的合约仍然有效及要求张馨予继续履行合约,并提出索取500万元人民币的违约赔偿金,更要求法院禁止她擅自参与娱乐或商业活动。对于这次官司,张馨予2月17日发布声明,讲述解约过程,并称其决定与AEG解约的动因,是因为不能苟同公司对于艺人新闻的操作方式,与公司的艺人经营理念存在较大文化差异,而且因为公司早已于去年11月份与她的经纪团队终止合约,公司因此已不具备履行合约条件。张馨予还在声明中强调,自己的经纪事务与AEG再无关系,目前也未被任何法院禁止参与演艺事务。
新亚洲娱乐也于18日发表声明,称事件已经全权委托律师入禀香港高等法院,并且已经进入司法程序。值得一提的是,AEG的声明中,还提到张馨予解约跟李晨有关,“2012年11月,张馨予小姐联同其男友李晨先生约公司老板余毓兴先生及执行经理人严雨松先生开会,期间张馨予提出李晨打算帮她开设个人工作室,所以她想跟公司解除全球独家经纪合约”。为此,李晨经纪人刘陆表示,刚出国准备休假,休假期间不工作,所以李晨方面目前没有要回应的东西,“而且我本身只负责李晨,张馨予这边跟我们没有关系。”
自与李晨公布恋情以来,两人备受非议,张馨予被人爆料曾在夜总会坐台,不雅传言一时甚嚣尘上。张馨予去年底以原告身份在北京地方法院,对爆料她坐台的网友提出起诉,目前已转入民事审判庭进行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