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8月,歌手张咪传出涉嫌诈骗的消息。继上月9日,北京朝阳法院判决张咪的公司于7日内返还齐丽英等原告88万余元,张咪则承担连带责任,需要偿还其中76万余元之后,昨日此事又有了新进展。张咪召开维权发布会,现场宣布了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对“张咪诈骗”举报作出“不予立案”的决定,并出示了齐丽英等人编造谎言,侵犯、贬损张咪名誉的证据。发布会上,张咪向媒体阐述了两年间被诬陷诈骗的坎坷心路。
昨日,被“诈骗门”困扰近两年的张咪在两位律师的陪同下,公布了事件的结论性进展。讲话中,她几度哽咽,“这两年中,我一直期盼还我清白的这一天到来。现在我坐在这里都很害怕去回想这两年是怎么熬过来的。在歌坛二十多年,经过风雨起伏,有过无数次跌倒,但这次摔得最痛、最艰难。因为这是有人将我恶意推倒,把我的人生推向低谷,使我的名誉和演艺事业遭到毁灭性打击。”
张咪的律师透露,“诈骗门”事件爆发后,张咪就暂停了演艺事业,因为几乎接不到工作。其律师王军强调,事发后,他们与张咪经常碰头,所谓“潜逃”根本子虚乌有。张咪的另一位律师王立岩则在会上出示了齐丽英、黄子琦等人造谣、损害张咪名誉权的证据。张咪已于2011年12月8日向北京朝阳法院提起名誉权纠纷诉讼,要求侵权人停止侵权行为,通过主要媒体公开道歉,赔偿经济损失及精神抚慰金共计人民币250万元。该案目前正在审理中,张咪希望能得到公正的判决。成都晚报记者 王平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