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过程
2011年9月6日晚,在海淀某小区门口,一对业主夫妻在开车拐入南门时,遭一辆无照宝马和一辆奥迪司机殴打,并大喊“谁敢打110”。警方称:“经核实,宝马司机年龄15岁,无驾照,系李双江之子李冠丰”。李双江8日下午赴医院看望伤者并含泪道歉。伤者坚决拒绝私了。
2011年9月,他因无证驾驶宝马车并打人,被收容教养1年,2012年9月获释,之后疑改名为李冠丰。
2013年2月21日晚,李冠丰又被指因涉及一宗恶劣轮奸案,被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刑事拘留。
2013年3月7日,中央电视台新闻中心官方微博发布一条“央视快讯”,李天一因涉嫌强奸罪,已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3月8日,从北京市检方获悉:“李双江之子李某等人因涉嫌轮奸已被批捕,李某确定为未成年人(存争议)”。
2013年5月30日,薛振源与梦鸽正式解除委托关系,原因是该案“案情错综复杂,律师感到很烫手。李天一等5人涉案太深,加上梦鸽要求为儿子辩护的难度比较高。所以,薛振源只好辞去辩护工作”。
律师说法律师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如果有二人以上轮奸的情形,可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根据《刑法》第十七条的规定,满16周岁就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李双江的儿子今年17岁(存争议),对这种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王传巍称,除此之外,李某还有因寻衅滋事罪被收容教养1年的“前科”,加上还需要考虑主犯从犯的问题,所以最后的量刑不好确定,“但由于其是未成年人,刑期应该在十年以内。”
2013年6月28日,杨女士委托律师首次向京华时报记者透露,李天一伙同他人轮番施暴,给杨女士身心造成极大伤害,理应依法受到严惩。截至目前,李天一的监护人未向受害人表示最起码的人道同情和歉意,冷漠态度令人难以接受。
违法批捕截至2013年2月27日,李双江之子李某等五人因涉嫌强奸罪,已被羁押7天。海淀区检察院表示,警方尚未向检方提请逮捕。同时,李某等五人涉嫌轮奸案因案情复杂,已被延长拘留一个月。
因涉嫌轮奸,李双江之子李某等五人被看守所羁押。通常情况下,警方对嫌疑人刑事拘留7天后应向检方提请逮捕,但案情复杂的话可以延长拘留时间。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54条规定,检方作出批准逮捕决定,警方可继续侦查,但须在两个月之内侦办完毕,再报检方提起公诉。如果又因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警方还可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之后报检方提起公诉。
所以,李某等人涉嫌轮奸案,如果确定涉罪,加上警方申请延长的时限,正式报检方审查起诉。
之后,检方应在一个月以内作出提起公诉的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延长半个月。法院受理后,根据《刑诉法》第202条规定,应当在两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
2013年3月7日,央视新闻发布快讯,称李天一因涉嫌强奸罪,已被检察机关批捕。
2013年3月8日北京市检方通报,李双江之子李某等人因涉嫌强奸已被批捕,李某确定为未成年人(存争议)。
2013年3月8日,辽宁恒信律师事务所沈阳所主任于晨,其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但如果有轮奸、奸淫幼女、在公众场所实施强奸等行为都属于应当加重处罚情节,依法应判处比普通强奸犯罪更长的刑期,可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而根据《刑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而李天一17岁,对这种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所以其刑期应该在3年以上10年以下。
据悉,李天一在配合调查中,对于交代具体案情并不抗拒,警方问什么都能一一回答。李天一有没有可能被从轻处罚呢?于晨律师表示,因为李天一是未成年人,依照《刑法》规定可以减轻处罚,即其获得十年以下的量刑;而如果李天一认罪态度好,并能积极赔偿受害人,并取得受害人的谅解,法官也可以考虑从轻处罚。于晨还介绍,我国法律贯彻对未成年犯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如果未成年人归案后,能够如实供述,认罪、悔罪并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司法机关会考虑其确有悔改表现而尽量给予其改过自新的机会,在量刑时可予以适当放宽,因此,理论上无法排除李天一最后可能获得的刑期为3-10年之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