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位明星百辩“张钰潜规则” 九成明星否认

2013/9/22 10:12:03 作者:佚名 来源:女物娱乐网
对于张钰说的“女演员要靠x.j易才能上戏是娱乐圈里的潜规则”。”   针对张钰的情况,这位工作人员如是回答:“我们首先提倡的是妇女的自尊、自信、自立、自强,不管是哪个行业的女性;

  ◎徐沛东(作曲家)11月18日17:20

  我在广州开会,以后再说吧!

  ◎小柯(歌手) 11月19日 17:48

  音乐圈的潜规则就俩字:“能唱”。周围的人从来不传八卦!这也不是什么好事吧,不知道她怎么想的。

  ◎阎汉彪(演员):11月18日17:39

  我对这方面事情没兴趣。

  ◎杨立新(演员)11月18日17:55

  我不知道,我是话剧演员,哎哟,这事你别采访我。

  ◎杨丽萍(舞蹈家)11月18日18:05

  绝对不感兴趣。

  ◎盖丽丽(演员)11月19日18:36

  这个话题,我没有兴趣,因为这个圈里真真假假的事情太多了,谁也没有办法拿枪逼着你干这种事,走这种捷径的人也不是说没有,这对我来说都是些下三滥的事情。

  ◎巩汉林(演员)11月19日21:42

  我不关心此事,不知道。

  ◎于荣光(演员) 11月18日 20:25

  我正在农村拍戏呢,不太知道这种事,不说了。

  ◎张国立(演员)11月18日14:27

  (现场比较嘈杂,记者表明是为张钰之事,张国立立刻提高声音)这事干嘛要打给我?谁是张钰?打什么打?(说完这三句话之后,挂断电话)

  六大协会:这事没法管

  中国电视艺术家协会

  主席杨伟光:这只是个人的道德现象,是她自己要表现这个东西,对不对?我不发表意见。

  监管?这点很难,这是一个人的修养,很难量化。有条条框框也很难操作。

  中国曲艺家协会

  记者在致电办公室表明采访意图之后,办公室的工作人员告知,和领导汇报后,给记者答复。下午13:50,曲艺家协会回电,“领导都不在家,采访事宜无法安排。”

  中国戏剧家协会

  该协会工作人员以主席尚长荣在外地演出为由,拒绝接受记者采访。“我们这里没有潜规则,我们不参与这事。”一名工作人员说。

  中国电影家协会

  会长吴贻弓:张钰?我不认识。现在我也不在一线,我现在在文联工作,对这些事情都不了解。这事到底有还是没有,还是怎么回事,是个案还是什么,我都搞不清楚。

  你说的这些事情可能是在第一线发生的。我们现在和第一线比较远,根本就不了解情况。

  中国舞蹈家协会

  副秘书长:我们这里不存在她说的这种情况。可能影视界大家参与的多一些,比较普及,舞蹈界群体比较局限,是不能类比的。

  中国演出家协会

  秘书长朱克宁:就算有,可能也是存在于部分希望有这个规则的人身上。它不应该成为行业的规则,事实上也不是。这个现象在各个领域和行业都存在。至于是在多大程度上存在,就我个人来讲,它应该是极少数的(还不是少部分)。绝大部分演员无论是否成名,都是靠自己的实力和机遇。

  根本的防范就是我们能够制造一种正常人才脱颖而出机制,而不需要利用所谓的“潜规则”。但是不管是多么良好的机制,对于真正有实力的人,有道德感的人,才是有用的。对于本身没有实力,而且道德感低下的人,约束力比较差,他就会去想办法利用、制造某种潜规则。就像无论前门如何打开,总有走后门的人。

  这个问题不可能成为娱乐圈的主流,所以没有必要把它扩大化地宣传和渲染。外界看到的只是一个错觉。

  六年闪回:张钰终于“红”了

  2000年6月,《中国演员报》刊发了《众少女控诉某些导演横行兽欲》一文,文中首次揭露了圈内女演员以性为条件换取角色的潜规则,该文采访的对象之一便有张钰,只是出于种种原因,文中并未透露其真名实姓,也并未对任何一位“当事导演”或相关者提及姓名。

  2000年7月14日《北京青年报??青年周末》对此事进行了跟踪报道,刊发了题为《被辱少女为何不起诉流氓导演》一文,该文更为详尽地披露了相关现象,而被采访者依旧是张钰,不同的是,她这次同意作者将其署名“张小姐”,但还是未提及其他当事人的名字。

  2003年9月底,张钰再次找到《北京青年报》,表示将公开距当时一年时间她与导演黄健中进行x.j易一事,并在报社大楼内接受了该报独家采访,但因内容过于淫乱荒芜,且又无法核实,故该报并未给予刊登。此后该报记者将此事通告给国内包括四川、广东等多家媒体,均因上述原因及不明深浅而未予曝光。

  2003年12月,张钰本人联系到了《媒体》,终于将告发黄健中一事公之于众。文中较为详尽地披露了她与黄健中进行x.j易的过程,甚至包括她花钱雇“性替”、偷录所有谈话录音等情节,并表示手中还有大量证据。但当时除了让媒体听取了个别录音片段之外并没有透露其他证据。

  2004年1月,《中国广播影视报》刊登了黄健中、张纪中、于敏三人评论张钰的文章。其内容全是攻击张钰为人,包括“借钱不还”、“拐走手机”等。张钰为此愤然起诉,告此三人及该报侵犯其名誉权。

  2006年5月-9月,海淀法院一审裁定“三名导演的言论是基于对一般的社会道德标准对此事进行的评价,并不构成侵权”,张钰不服提起上诉,北京市一中院终审维持原判。

  2006年11月14日,张钰召开媒体见面会,将这些年她所“积攒”下来的所有有关自己为了上戏而进行x.j易的证据,如录音、录像、当事人写的保证书等统统曝光。

  2006年11月16日,本报《青年周末》刊登了题为《张钰自称上戏全靠“献身” 黄健中性丑闻再曝“铁证”》的文章,对此事进行了长达近万字的全面报道,并首度“迫使”当事人之一陈友旺承认了“罪行”。该文刊发后,连海外都有媒体联系本报欲采访张钰,张钰空前“红”了起来。

  卫生部:没把明星当成“防艾高危人群”

  据张钰说,在与导演进行q.s交易中,有些人并未进行任何的预防措施,比如说戴安全套。针对这个说法,记者特意咨询国家卫生部防艾处和国家疾病控制中心的性病艾滋病中心,“如果张钰所说属实,那么演艺圈会不会衍变成为另一个高危人群?”

  国家卫生部宣传处的答复是,按照尝试,佩戴安全套是预防性病的一种措施。但是“我们不可能把娱乐圈当成一个特殊的群体来对待,这不太现实,也不太可能,亦不符合我们的工作要求。”

  而国家疾病控制中心截至发稿之日,仍未对记者的采访申请给予任何回复。但在记者前后两次致电性病艾滋病中心时,工作人员给予了一些答复。

  工作人员表示,陌生人之间进行x.j,预防是很重要的,如果不戴安全套肯定容易导致性病的传播。对于记者提出,“那现在有些演员,有人说他们在q.s交易中不使用安全套,那这样的活动如果频繁,他们会不会成为高危人群?”“肯定会,”工作人回答。但据悉,目前性病艾滋病中心还不会把演艺圈当作特殊群体来对待。

  妇联:很难界定此事涉及妇女权益

  据张钰说,她已经将自己的遭遇投诉到妇联。但是接受采访的中华妇女联合会权益部信访处的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女士告诉记者,“我没有这个印象”。

  而像张钰这样的情况,妇联会给予怎样的帮助?这位女士说,如果不是家庭内部矛盾,不存在妇联进行家庭调解或者做思想工作。是不是受到了性侵害,还要由法律来界定,国家都是一个法,不可能说妇联有一套,其他部门又有一套。

  这位女士建议,受到了性侵害首先要报案,公安鉴定之后才转交给检察部门。具体的工作还是各级地方政府、公安部门进行,妇联只是起一个推动作用,并不是做实质性的工作,“我们只是从倡导、宣传、保护妇女的意识上来说,如果是判罚明显不公,只能有一些协同机制。但是我们也是做不到直接判定。”

  针对张钰的情况,这位工作人员如是回答:“我们首先提倡的是妇女的自尊、自信、自立、自强,不管是哪个行业的女性;另外就是一个男女平等,不管是人身权、财产权还是名誉权……”

  调查结果

  100位圈内名人中,只有7人认为张钰与黄健中导演的这起“x.j易”事件是真实的。

  只有1人认为这是娱乐圈的潜规则。

  自己遇到过这种情况的:2%

  听说过,周围朋友遇到过: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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