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VB:公司统一投保,作为工伤补偿
TVB外事部副总监曾醒明11月30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暂时没有收到有关“王浩信被打”的投诉,“相信大家也能理解,这是剧情需要,演员非常投入,充分表明了演员的专业。”至于观众担心的演员受伤问题,曾醒明表示,在TVB,拍戏前公司会确保安全状况。万一出现意外,公司也会有相应的赔偿,“TVB给每位员工都买了意外保险,如果是因拍戏而受伤,TVB会算作工伤,进行补偿。”
律师:人在演艺圈漂,协议很重要
“演员受伤赔偿问题其实比较复杂,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11月30日,记者咨询了湖南金州律师事务所的律师陆刚,他表示演员拍戏时受伤,赔偿问题也要区别于一般的劳动合同,“因为演员跟剧组不能算是劳动合同的关系,只是临时聘用,所以发生了事故,不能按照"工伤"处理,而属于民事纠纷,应该申请人身损害赔偿。”陆刚律师建议,演员在拍戏之前,一定要与剧组签订相对完整清晰的协议,“签订了协议后,剧组有义务保障在拍戏过程里每个环节的人身安全。”除了这些主演,报酬按天结算的群众演员的安全问题更值得关注,并且,这类演员通常没有签合同。陆刚介绍说,“就算没有签合同,剧组让他来演戏,实际上已经形成了聘用关系,只要他是在拍戏期间因为剧组管理不当的原因受了伤,法律关系就是存在的,同样可以申请合理赔偿。”扇耳光、拳打脚踢、被强奸……这一类暴力戏份的出现,让不少观众也开始质疑,对于演员的这些“暴力”行为,是否合理。对此,陆刚表示,得看情节是否严重以及演员是否被告知,“如果事先有告知接下来会有哪些情节,可能会造成伤害,演员也愿意继续演出的话,说明是愿意承担后果的。如果只是轻微损害,比如扇了一耳光,有点红肿,但是演员自己之前是知道后果的话,就不存在触犯法律,这个环节其实不能算是侵犯权益,如果造成了重大损害,关系到生死,就算是默许了,也同样可以算作侵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