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大同
据悉,方大同的唱片版权在华纳,而唱片、经纪约在金牌大风。昨日华纳音乐也发声明称:曾与斗室(北京)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签订合约,获得了李春波《小芳》词曲著作权的管理权,并有权独家授权方大同以现行著作权法所规定的所有方式进行使用。
前日,李春波在公开信中称:“我从未将歌曲《小芳》的版权授权给任何人使用。听到自己作品被改动就像自己的孩子被整容了一样……”而根据《小方》的词曲注明,曲的部分标明是方大同和李春波,词有标明是方大同、C君和李春波,这首带有方大同自传性质的歌曲对于《小芳》的副歌与其说翻唱,更像是“采样”,方大同也曾在个人微博表示:“感谢李春波老师让我用了他的歌,我从小就听到这首歌也很喜欢,但最近一两年才得知是李老师的作品,这次偶然的灵感可以说是一种缘分。”
此外,《小方》在OP(原创版权)方面除了注明方大同和C君的公司,还注明了“斗室(北京)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但李春波的经纪人腾先生就说对这个“斗室文化”闻所未闻,他表示李春波的词曲版权都在自己手里,没有给任何代理公司。
而金牌大风企宣经理黄小姐就表示,方大同也是创作人,所以理解这种维权行为,《小方》在正式发行之前肯定有拿到正式授权,但是从版权公司获取,是有法律认可的各种文件才会正式发行。
而对于方大同早前受访时透露曾与李春波方面有过沟通,李春波经纪人腾先生就坚称:“两个人完全是两个世界的人,真的连电话都没有通过。”
金牌大风黄小姐就说,方大同在制作《小方》过程中确实通过版权代理公司有过接洽,中间可能有误会,只能通过版权代理公司澄清和处理。
而至截稿时,斗室(北京)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方面尚未有正式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