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春波斥方大同抄袭陷罗生门 双方矛盾

2014/5/6 14:28:21 作者:佚名 来源:女物娱乐网
李春波助理表示,“方大同与金牌大风确实没有联系过李春波本人或者我们公司。报道中写:“方大同透过唱片公司的同事联系上李春波的代理人,希望征得对方的同意,在《小方》中使用《小芳》的副歌部分。

 

  斥方大同抄袭《小芳》:本人从未授权

  李春波在公开信里面提到,香港歌手方大同最近的新作《小方》不仅名字与自己以往创作的《小芳》类似,而且副歌部分完全照抄《小芳》,“而且更让我惊奇的是,音乐风云榜中,歌手方大同公开说我本人有授权给他使用。本人再次声明:我从未将歌曲《小芳》的版权授权给任何人使用。”

  李春波助理表示,“方大同与金牌大风确实没有联系过李春波本人或者我们公司。”他介绍,《小芳》这首歌对于李春波来说,意义非凡,具有初恋一般的意义,目前并没有打算走法律程序,只是在进行一个咨询,李春波本人也在向版权局咨询对于这样的现象,要怎样维权,想知道在我们的音乐市场是如何保护著作人版权的。

  方大同曾在采访透露与李春波方面多次接触。此前,方大同接受媒体访问也表示曾透过公司接触李春波,还透露了诸多接触的细节。

  报道中写:“方大同透过唱片公司的同事联系上李春波的代理人,希望征得对方的同意,在《小方》中使用《小芳》的副歌部分。李春波给出的回复是:‘需要听到一个比较完整的版本,才能确定是否授权。’这个一波三折的过程对方大同而言,的确有点煎熬:‘这样就变成了我们必须做一首完成了8、9成的作品给他,如果李春波老师说‘不行’,那我们所有的工作基本上就全部报销了,包括写词、编曲等。所以我们在做《小方》这首歌的时候,还是挺担心做完之后会不会只能被放在一边。当李春波老师那边反馈说‘很喜欢这首歌,可以让我们去做’的时候,我马上就松了一口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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