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张蕾)因在微博上指称演员张馨予是坐台小姐被判侵权的夏萨沙名誉侵权案有新进展。夏萨沙的母亲于8月现身法院,主动配合执行。记者从朝阳法院了解到,其母已代其向法院交纳了全部赔偿款及2万元罚款,并于9月12日以夏萨沙的名义在《法制日报》刊登了道歉声明。法院将于近日将案款发还张馨予,此案顺利执结。
今年4月,夏萨沙不仅未按法院要求履行判决、未按传唤时间到庭谈话,更在微博上声称“执你妹”。
5月13日,执行法官前往夏萨沙公司位于东方广场的实际经营地现场执行,但夏萨沙公司已人去楼空,法院仅依法扣划了夏萨沙在北京东方广场有限公司所交付的房租押金35470元。
此外,法院先后对夏萨沙采取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出境等措施,并至工商管理机关冻结了夏萨沙持有的国融汇金公司90%的股权,限制其股东变更。
今年8月,夏萨沙母亲突然主动找到执行法官,表示愿意代夏萨沙履行判决义务。此后,夏萨沙母亲代其向法院交纳了剩余赔偿款31455元及迟延履行的债务利息4156元,并表示夏萨沙已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且写好了书面致歉函。
后经法官主持双方和解,申请人张馨予一方同意夏萨沙登报致歉即可。9月12日,《法制日报》第二版刊登了夏萨沙一方起草并经法院审核的道歉声明。
朝阳法院于9月10日作出罚款决定书,对夏萨沙处以2万元的罚款。夏萨沙的母亲已代其向法院交纳了上述罚款。另外,法院将通知张馨予一方,于近日发还赔偿款。J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