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龙网北京9月17日讯(记者 贾竹)9月10日,北京市公安局东城分局以陈祖明(艺名:房祖名)涉嫌容留他人吸毒罪提请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检察院审查批捕。9月17日,东城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容留他人吸毒罪对房祖名批准逮捕。有法律专家认为,如房祖名罪名成立,或被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
专家称房祖名或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北京兰台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合军在接受千龙网记者采访时认为,如果罪名成立,房祖名或被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他说,根据《刑法》规定,容留他人吸毒罪,根据该罪的立案标准,凡提供场所,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达到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两次以上的;一次容留三人以上吸食、注射毒品的;或者因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被行政处罚,又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就应立案追究刑责。根据刑法规定,对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行为,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的刑罚。
与此同时,无论提供者是有偿提供,还是无偿提供,只要是给吸毒者提供吸毒场所的,就会被认定为容留他人吸毒,至于为他人提供吸毒场所的次数、人数以及提供时间的长短,均对本罪的构成毫无影响,即不论容留几人,也不论容留了几次,以及多长时间,都可构成本罪。
不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将容留他人吸毒的行为分成犯罪行为和违反行政法两种情况:“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事件回顾
2014年8月17日晚,网上传出柯震东涉毒消息,18日早上再传房祖名同时被抓,当晚警方证实消息,称房祖名容留他人吸毒罪被刑拘,柯震东则遭行拘14天。现柯震东已被释放。
北京警方称,8月初,北京市公安局禁毒总队通过群众举报获悉,一孙姓男子在京有涉毒嫌疑。经工作,禁毒总队会同东城分局于8月14日,在东城区将孙某(男,36岁,北京人,助理),陈某某(男,32岁,香港人,演员,尿检呈大麻类阳性)、柯某某(男,23岁,台湾人,演员,尿检呈大麻类阳性)等多名涉毒人员查获。经初步审查,陈某某、柯某某对吸食毒品大麻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警方随后在陈某某住所内缴获毒品大麻100余克。警方连续工作,于次日凌晨在西城区一小区内将涉嫌向陈某某贩卖毒品的犯罪嫌疑人宋某某(男,33岁,北京人,无业,尿检呈冰毒、大麻类阳性)抓获,并当场缴获毒品大麻11克。
北京警方有关人士表示,从今年4月起北京警方开展缉毒会战专项行动。截至8月8日,全北京市共破获毒品犯罪案件926起、同比上升35%;抓获毒品犯罪嫌疑人963名、同比上升35.8%;查获吸毒人员3400名、同比上升77%;缴获各类毒品38.51千克、同比上升49%。
链接 房祖名其人
房祖名(1982年12月3日出生),原名陈祖明,中国歌手,演员。父亲是香港武打巨星成龙,母亲是金马影后林凤娇,毕业于香港华仁书院。出道时曾发表歌曲《边走边唱》,后出演了《千机变2》《追影》《早熟》《花木兰》等影片。2007年拍摄电影《男儿本色》,该片在票房上获得成功。
2014年8月18日晚,北京警方发布微博,证实房祖名涉嫌吸毒及容留他人吸毒,已被依法拘留。 8月19日央视《焦点访谈》在晚间则报道称,房祖名已有8年吸毒史,首次吸毒地点在荷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