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峡晚报讯
张馨予名誉侵权案8日再出新进
展,被告人夏萨沙所需支付之赔偿款
项昨日已发还张馨予代理人,历时两
年的案件终顺利执结。
因在微博上指称演员张馨予是坐
台小姐,夏萨沙被判以名誉侵权,并于
2013年10月9日生效。在经历了强
制扣划、列入失信名单、限制出境、冻
结股权等一系列执行措施后,夏母于2014年8月现身法庭,代其交纳了全部赔偿款及2万元罚款,并于9月12日在《法制日报》刊登道歉声明。昨日经北京朝阳法院官方微博证实,夏萨沙赔偿款项已发还至张馨予代理人,历时两年的名誉侵权案顺利完结。 (搜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