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发出《关于广播电视节目和广告中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通知》,通知明确指出,这些做法不符合《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广播电视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基本要求,与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精神相违背,对社会公众尤其是未成年人会产生误导,必须坚决予以纠正。(12月1日 源自:财经网)
广播电视要推广和传承成语等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正确表达方式,充分展现其文化精神和语言魅力,不能因为肆意乱改乱用造成文化断代和语言混乱。
广播电视作为当今最重要的传播媒介,肩负着引领和示范的使命,必须带头规范使用通用语言文字,做全社会的表率。规范广播电视用语有着重要的传承中华优秀文化,提高全名文化素质,增强国家文化软实力的重大意义。广大民众收看的节目用语被扭曲歪解,优秀的汉字文化将不再传承,民族的优秀特征将不复存在。
规范广播电视用语,要高度重视正确使用汉语成语的必要性。中华民族的成语是汉语语言文化的一大特色,汇聚着深厚的人文内涵,包含着丰富的历史资源、体现着中华民族的伟大智慧,是珍贵的民族文化遗产。每个成语都是一个蕴藏着中华文化的活化石,是悠久的中华文化基因在现代文明中得以延续与发展的火种。
对广播电视节目中出现的生造词语、乱用成语等现象立刻做出整改,一定要及时发现、迅速纠正,对故意违规的播出机构和相关责任人要严肃处理。各级广播电视管理部门要严格自律,对徇私枉法、不作为的管理者依据法律给予严肃处理,对于不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节目一律不得播出。
规范广播电视用语,要做到认真审核管理,加强政治力度。广电总局在下发通知后,应该对各级卫视进行全面排查,一经发现有不规范使用通用语言文字的节目的情况,坚决给予停播处理。相关各级广播电视管理部门要加大监管力度,坚决执行总局的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