尹相杰也栽倒在毒品上。
2014年12月31日,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检察院受理了北京市公安局丰台分局提请批准逮捕的尹相杰涉嫌非法持有毒品案。经丰台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于2015年1月7日以涉嫌非法持有毒品罪对尹相杰批准逮捕。
2014年12月25日18时许,北京警方根据群众举报,在朝阳区某小区内,将涉毒人员尹某某(男,45岁,歌手)抓获。现场起获冰毒等毒品10余克。经现场检测发现尹某某尿检呈甲基苯丙胺阳性。经审查,该人对非法持有毒品和吸毒行为供认不讳。
从早前曝光的情况来看,尹相杰非法持有的毒品数量很有可能已经达到了追诉标准。如果最终其被认定犯非法持有毒品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非法持有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