尹相杰未立刻认同判决 称要回去考虑是否上诉

2015/2/28 22:49:22 作者:open 来源:女物娱乐网
今天上午9时,歌手尹相杰非法持有毒品案在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法庭当庭宣判,尹相杰因非法持有毒品罪,一审获刑7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尹相杰未立刻认同判决,表示回去考虑是否上诉。

  今天上午9时,歌手尹相杰非法持有毒品案在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法庭当庭宣判,尹相杰因非法持有毒品罪,一审获刑7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尹相杰未立刻认同判决,表示回去考虑是否上诉。

  上午9时整,该案准时开庭。尹相杰着便装被带入法庭。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尹相杰于2014年12月25日14时许,在其居住地北京市朝阳区某处被查获。民警当场从上述地点起获毒品15份。经北京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上述毒品中甲基苯丙胺净重13.93g,氯胺酮净重0.04g,大麻净重1.02g。

  对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和罪名,尹相杰均无异议并自愿认罪。 “既然已经触犯了法律,我就接受一切法律后果。”在回答公诉人讯问时,尹相杰表示,吸毒是为了减压,因为年底工作量比较大,活动比较多,经常熬夜。自己从2003年开始吸毒,没有毒瘾。尹相杰自称毒品是和朋友一起吸毒的时候,剩下的,然后自己带回了家中,朋友具体从哪里来的,并不是很清楚。庭审过程中,辩护人认为尹相杰有立功表现。公诉人反驳称,被告人尹相杰揭发并协助公安机关抓捕的系行政违法人员,而非犯罪嫌疑人,不符合立功的法定条件。

  尹相杰最后陈述时称:“今天来了很多媒体,我希望通过媒体向大家表示深深道歉。登上舞台以来,大家深厚长远的爱养育着我,但我没有好好报答,却做出了给大家丢脸的事情,我只想说一声道歉。请大家一定要以我为戒、以我为戒、以我为戒!”

  2014年12月25日,北京警方根据群众举报,在朝阳区某小区内将尹相杰抓获。2015年1月7日,北京丰台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非法持有毒品罪对尹相杰批准逮捕,他也成为今年涉毒吸毒被批捕的首位明星。2月12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非法持有毒品罪对犯罪嫌疑人尹相杰提起公诉。 (驻京记者 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