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2月28日消息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歌手尹相杰涉嫌非法持有毒品案今天上午9时在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尹相杰去年12月被北京警方查获,现场起获包括冰毒等种类的毒品近15克。
尹相杰表示自愿认罪,所以法院对此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尹相杰在最后陈述时表示,“通过我的事情我自己感到深深的悔过,事情的严重性在于对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造成了不好的影响,向法庭深深悔罪,并向媒体表示辛苦,通过媒体向所有关心此事的朋友们道歉”。尹相杰还表示,他经常反思自己,自从登上舞台以来,是观众在不同场合一点一滴深厚长远的爱养育了他,而他自己却做出了这样给大家丢脸的事情,他希望以他为戒,以他为戒。
上午9点,独任审判员辛祖国宣布传被告人到庭,当时尹相杰身穿黑色T恤、戴着黑边眼镜、留着寸头被法警带入法庭。在核对身份时,尹相杰表示,自己是1969年2月15号生人,也就是说,他刚过完46岁的生日。公诉机关指控,在2014年12月25号两点左右,在他居住的朝阳区天鹅湾北区住所将尹相杰抓获,民警当场起获的毒品达到了15份。公诉人向法庭出示的北京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显示,尹相杰持有的毒品为甲基苯丙胺形成的冰毒净重13.93千克,氯胺酮也就是K粉净重0.04克,大麻净重1.02克。对于公诉人出示的收缴毒品食物和吸毒工具,尹相杰没有异议,尹相杰表示,持有这些毒品以及吸食毒品是因为工作量大,常熬夜,目的是为参加一些活动时增加兴奋完成工作,其实对这些毒品并不感兴趣。
公诉机关认为,尹相杰的行为已经构成非法持有毒品罪,应该以此追究他的刑事责任,并且指出,到案后,尹相杰如实供述罪行,认罪态度良好,辩护人认为尹相杰对抓获其他犯罪嫌疑人提供了帮助,属于立功情节,应该从轻处罚。尹相杰在为自己辩护时说,他触犯了法律,应该受到惩罚,表示对判决欣然接受。
法院判决,尹相杰因非法持有毒品罪被判有期徒刑7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是否上诉其表示回去考虑。
相关链接:
尹相杰一审获刑7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歌手尹相杰因非法持有毒品罪被判有期徒刑7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