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9月12日,历时两年的张馨予“名誉侵权案”终于有了定论。被告夏萨沙于2014年9月12日在《法制日报》刊登了一则道歉声明。声明中表示: “本人2012年7月在未经证实的情况下,对张燕女士(艺名张馨予)发表了不负责任的言论,使当事人精神上受到很大打击。在此深表歉意并希望得到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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