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丹"耍大牌"给羽超上课

2015/6/26 10:29:06 作者:open 来源:女物娱乐网
发生冲突,绝不会平白无故,应该说林丹、青岛俱乐部和羽协三方都有责任。国家队≠俱乐部 "耍大牌"有违职业  林丹无法代表青岛参加羽超季后赛已是定局,一个正规的职业联赛,自然不会出现这样的问题。

  禁林丹羽协有理!国家队≠俱乐部 "耍大牌"有违职业

  林丹无法代表青岛参加羽超季后赛已是定局,一个正规的职业联赛,自然不会出现这样的问题。就羽超的角度来看,限制林丹也无可厚非,挑战权威的事情,在职业联赛中不应该出现,只是应该不断地完善制度,去避免林丹这种情况再次发生。

  不让林丹出场,羽协也是有法可依,二次引援规则上的漏洞确实可循,但如果能够提前做足准备,将各种可能发生的情况考虑在内,相信也不会出现如此大的争议。比赛本身无人讨论,反倒是林丹不能出场成为热议的焦点,这本身就是羽超的悲哀,羽协要做的是更加制度化、合理化地管理这个联赛。

  在得知无法代表青岛参加比赛时,林丹显得非常失望,除了对球迷的愧疚之外,更多地是对羽协做法的不接,甚至炮轰为何国际比赛可以协调,回到羽超联赛反倒不行?拿国家队的比赛去衡量职业比赛,本身这个出发点,就存在着一些偏差。

  当初林丹与尤尼克斯签约个人品牌,实际上与国家队的主赞助商李宁,就有着极大的冲突。但为了国家队的成绩,林丹与李宁双方选择了和解,以国家利益为前提,林丹在国家队比赛时穿着李宁服装,非比赛时间才穿尤尼克斯。但是同样的情况发生在职业联赛中,再搬出国家利益,恐怕就不太好时,毕竟赞助商不是开善堂的慈善家。

  羽协在赞助商与林丹两方,选择了支持赞助商,是事态没有进一步恶化的根本。羽协当然知道林丹的价值,自然也明白青岛花费150万租借费的目的所在,但确实在章程和规定的角度上,林丹确实存在违规现象,职业化的联赛就应该按合同规则办事,不应该因为任何人的的出现就随意破坏规则,哪怕他是林丹。如果这次真的允许林丹参赛,赞助商的利益无人保护,羽协恐怕会承受更大的压力,那将不仅仅是一个林丹的问题,而是整个羽超联赛还能否经营下去的问题。在这个关头上选择依法办事,羽协至少没有让问题朝着负面方向发展。

  实际上在职业体育的领域中,赞助商之间发生纠纷,是非常普遍的现象,但职业联赛必须按照法律、合同的要求办事,这是统一的标准,是不可触碰的底限,只要联赛规程中有明确指示,参赛者就应该服从规程,无论有什么样的客观原因,都不能违反规程。林丹这次风波将作为一类范本,为今后类似的事件提供参考,但这种情况以前也并不罕见,甚至有多个案例可供查询。

  去年羽超联赛,广东队的马来西亚外援李宗伟,就因为赞助商之间的冲突不能上场比赛,只是因为不是本土选手,才没有闹出更大的动静。CBA的“球鞋令”,让当时效力于北京首钢的李学林,被罚至封顶的150万。此外中国篮协也曾对北京赛区开出30万元的重磅罚单,原因就是“万事达赛场多次出现赞助商竞品广告”。北京女乒一度成为赞助商博弈的牺牲品,究其原因就是赞助商之间的冲突所致。而五位丹麦羽毛球远胜因为个人赞助商与丹麦羽总赞助商“相冲”,导致被国家队除名无缘苏迪曼杯,更是证明了赞助商的问题,在全世界都存在。

  羽超联赛跨入第五个年头,发展依然无法达到最初的预期。赛制不合理,赛程不科学,摘牌转会制度不成熟,羽超身上仍旧无法摆脱半职业化、伪职业化的影子。这次林丹事件,应该能够给羽协和羽超联赛好好的上一课——只有联赛真正职业化,才能够真正吸引关注的目光。

  有了林丹这么一位超级大牌的先例,相信下赛季的羽超,会在制度上更加完善,这也是羽毛球方方面面的从业者,都希望看到的局面,毕竟打联赛是要多方获益,这也才是职业联赛的初衷,而不是互相找麻烦制造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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