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天一强奸被判10年 其他4人获刑3年至12年不等。备受关注的李天一等五人强奸案在北京市海淀区法院一审宣判,法院以强奸罪分别判处被告人李某某有期徒刑10年……
@媒体需要及时引导舆论。根据其发布的的评论员文章,“海淀法院一纸详尽而公正的判决”是“正义和舆论的胜利”:“表面上是舆论和梦鸽及某警方、某律师等较量,实则是一场真正的‘背景’较量。即梦鸽、某警方、某律师、某法律顾问背后的某些权势,与媒体身后的公众良知、公众正义的较量。庆幸的是,这次的‘有背景’终于真正地‘成背景’。”
一个多月前,在得知梦鸽控告酒吧领班经理“介绍卖淫及敲诈勒索”之际,@五岳散人曾经说过“酒吧、夜场有驻店小妹是公开的秘密”,也因此确实挨了骂,被指作是和李家一起向被害者“泼脏水”。而今,李天一的判决发布,他“觉得还是恰当的”,只不过,是对那些言之凿凿的“自下而上”式分析嗤之以鼻:“昨天超乎意外夏俊峰死,今天重刑李某某十年,前者民意反对死刑、后者民意期待重判,但两者结果完全不同,今是而昨非?不是,两个判决的逻辑是一致的:无论民意还是官绅都别跟我扯淡。
@刘远举是觉得“李天一的案件受到了舆论的影响,判罚过重”,但他愿意将这理解为“舆论审判的献祭不可避免”:“较之之前耸人听闻的传言,李天一红歌将军儿子的身份不过是权力体系中最最边缘化的角色。舆论审判被允许存在,梦鸽深陷舆论漩涡之中,本身就是最好的证明。从这个意义上看,渴求公平的舆论撕咬下的不过是庞大群体最不在意的一角。不过,这也正是规律所在:成长的民权侵蚀、化解特权,必然是从特权群体最不经意之处开始,从其中最弱势的一环开始。”
至少在9月26日这一天,撕咬特权的人们可以真的模仿李双江高唱一段《打靶归来》了。或者,就把那首改编后的《十年》送给李天一吧:“如果那两个字没有颤抖,你不会发现,我难受;怎么说出口,也不过就拘留。如果对于自由还有追求,嫖个娼就像旅游,成千上万个门口,爷总一个人先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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