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次,谈到刘亦菲的身世问题。这是涉及到个人的隐私问题,无论从法律还是从道德的层面,刘亦菲都有权保留自己的隐私,我们不能因为刘亦菲成了明星,就要把她的隐私公之于众,这样是不妥的行为。所以在隐私这个问题上,任何人都可以好奇,但是任何人都没有权力猜疑或者乱说。如果你想说,请拿出你的证据,不要让读者用“信口雌黄”来评价你的文章。也许是《金粉世家》距今有几年了,大家忘记了一些细节,才会觉得这里比较可信。如果说“苏致远促成了刘亦菲演秀珠”,那在若干年前,这个论断是否就应该跟“陈金飞帮助买角”等论断一起提出呢?为什么现在才提出来,莫非是原文作者刚刚想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