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发生于1990年4月,当晚,一帮娱乐圈的朋友约在一起去夜总会娱乐,玩到午夜。告辞离开后,有 些人觉得不尽兴,约定在一个朋友家见面,继续再玩......
对此,刘嘉玲十分愤怒,召开记者会,公开澄清此事。她表示,这件事根本与自己无关,5年前自己被绑架,只是被劫财,根本没有强迫拍裸照的事。
尽管姓刘的女星急于声明,事件与己无关,可媒体就像一部庞大的机器,高速运转的结果,使得事态继续在扩大,影响力也更加地深远。令人十分不明白的是,正当媒体沸沸扬扬之时,有一名叫刘惠玲的女星自己站出来,承认说,她就是那名被迷奸的女星。此事与别人无关。这一公开承认,使得事件尘埃落定。媒体的炒作,也顿时偃旗息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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